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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汉元:强化政策落地 加快光伏产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6年03月08日 20:24  中国产经新闻报

  全国政协委员刘汉元:强化政策落地 加快光伏产业发展

  本报记者 郭入源报道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在京正式拉开帷幕,代表委员们的提案议案和所思所言又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出席会议,就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能源革命、光伏产业发展、农业大数据、市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并以政协提案及大会发言的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尤其就“强化政策落地 加快光伏产业发展”这一热点问题。

  刘汉元委员谈到,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了我国光伏终端应用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在具体项目申报、建设、并网、补贴申领等方面,仍存在体制障碍和政策盲点,以致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过程中遇到诸多难题,因此,实施并加速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终端培育和规模化应用已刻不容缓,亟待国家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制定和明确配套政策,给予行业健康发展以引导和支持。

  刘汉元委员指出,2015年,国内15家光伏电站运营商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总的光伏补贴拖欠额度已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实际数据中可能不止这些企业。执行过程中,企业面临着补贴无法及时发放的资金压力,拖欠周期短则数月,长则一到两年,不少企业已受到很大冲击,有的甚至到了资金链快断裂的边缘。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却在税收问题上设门槛,在并无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光伏电站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这种只考虑一时收益的财政表象,阻碍的是整个光伏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据悉,目前我国光伏电站建设中行政审批流程十分繁复,刘汉元指出,光伏电站建设,从开发到收尾,前前后后要盖20多个章,土地审批是其中最难一项。光伏电站上马后,补贴发放的审批及周期十分冗长。从申报到公示结果一般跨时达一年之久。

  为此,刘汉元委员建议,相关部门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收支均由电网公司代为完成,电网公司根据上网电价水平直接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上来直接拨付电网,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更切实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发放机制,核心由“以收定支”改为国家财政“收支补缺”,从根本上解决补贴资金的收发问题。

  国家层面要出台统一的审批流程,要求涉及到的各部门均按照国家规定简化相关手续,并要求各省市尤其是太阳能资源富集的中西部省市成立光伏发电建设服务办公室等联席办事机构,及时出台并明确当地的光伏电站开发流程,统一梳理、及时汇总并发布可开发屋顶和土地资源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全面公开。

  光伏电站项目的土地租赁期应区别对待,不受20年期限的限制,并通过立法来保障其合法使用。“渔光一体”项目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落实,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划归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用地手续,同时将“渔光一体”项目的生产生活用地占项目面积1%以内的面积作为公共设施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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