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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21日讯兰太实业(600328)周一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兰泰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持有兰太实业40.04%股份的吉兰泰集团在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2月11日期间累计减持兰太实业解除限售存量股1734.8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3%。虽然在减持期间,吉兰泰集团也进行过信息披露,但是未按照规定要求的时点进行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吉兰泰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高管程同海、张洪军给予警告,分别并处以5万元及3万元罚款。(全景网)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5-12-22/1201849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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