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购买了3亿元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一、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产品名称: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三)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四)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亿元
(六)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净年化收益率:2.90%
(七)产品期限:34天,自2015年12月12日起息至2016年1月15日止。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十)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一)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公司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资动态。
(四)公司认真履行相关审批权限,按照业务实施流程购买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有效地提高了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厚了公司利润,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购买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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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农业银行投资理财业务凭证》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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