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登封市结合上级有关“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加大对全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的管理力度,为公务支出瘦身,截至目前,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7.43%,共节约资金1712万元。
据了解,该市明确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是履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要求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不超过2013年支出控制数,还要求“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都要比上年降低。年度执行中,市财政不再追加“三公”经费预算,确保2014年“三公”经费比2013年只减不增。同时,该市还严格经费支出审批,明确支出审批权限及相应责任,并加强了财务核算管理,对部门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所附原始凭证做出具体明确规定,作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依据,还建立统计通报制度。每月初对各部门上月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发现问题,立即责令纠正,并把结果在有关媒体上予以通报。此外,该市还加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唐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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