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证监会:四方面推进优先股试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5月10日 02:25  金融时报

   启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修订工作

   本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月9日表示,将从四方面推进优先股试点工作:一是优先股发行人要审慎行使权力,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平衡大股东、中小股东、普通股东和优先股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发行方案对中小股东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中小股东,特别是机构投资者,要了解公司的融资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二是上市公司要充分履行信披义务,认真制作发行方案,充分揭示融资方案的相关风险,为股东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三是广大投资者要研究每个投资人的具体方案,特别是股息率的确定方式、股息的支付方式、回购、表决权回复等核心条款。四是中介机构要做好发行和交易环节的工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承销商等要严格履行核查义务,确保方案准确完整。

  邓舸还透露,证监会已经启动了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草案已基本完成前期起草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也在综合各种建议的基础上,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此外,创业板市场制度改革正在稳妥推进,创业板IPO规则修订处于征求意见评估环节。邓舸表示,证监会正在有序安排IPO的审核工作,未来,创业板IPO规则的修改将不会影响排队企业的审核进程。

最近访问股

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

热门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