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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重组并联式审批落地 业内分析称超出预期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3月25日 03:14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颖桦

  “超出预期。”3月24日下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后,一位券商并购业务人士指出。

  在这份意见中,涵盖了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完善土地管理和职工安置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强服务和管理、健全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以及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等八大方向。

  其中对于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最为关键的,或是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取消下放和简化审批程序。

  前者提出的“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在业内看来力度巨大。

  事实上,一位监管层人士指出,在此前一轮的并购重组审批优化当中,据监管层统计,2008年到2012年间,已有2/3的并购重组交易因未触及行政许可标准(达总资产、净资产或主营业务的50%),上市公司经信息披露后即可自主实施。

  而国务院新的规定,或将这一比例推向更高。

  但在投行并购重组业务人员看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效率关卡已不在证监会的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力度上了。“之前的取消下放审批事项,都在证监会监管范畴内,已尽可能的压缩。更多的空间需要由国务院推动多部委联动实施,还有一些需要修改法规才能实现,这并不容易。”某大型券商的并购业务负责人指出。

  实际上,并购重组的链条非常长,从酝酿交易到并购重组双方签订协议,再到公司停牌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制订并购重组预案,涉及国资的还需履行当地国资委报批程序,再到召开第二次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通过之后才向证监会递交并购重组申请,重组委审核通过方案后,还涉及资产交割等手续。

  在并购重组所有环节中,证监会审核只是其中一环,审核时长不仅取决于证监会的审核效率,还取决于上市公司落实反馈意见的速度。

  而这点在此次的意见中也迎来解决方案。首先是“系统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相关审批。”这使得兼并重组的行政审批优化扩大到了整个审批流程环节。

  此外,已推进研究多时的并联式审批此番也终于落地。意见规定,“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

  未来各部委还将出台进一步的落实细则。意见提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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