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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险企以房养老热度低:忧长寿风险造成资金积压

http://www.sina.com.cn  2013年11月30日 00:21  华夏时报

  “以房养老”险企忧“长寿风险” 1.25万亿产业规模待掘 

  本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中国式“以房养老”正在不断推进中。

  11月22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中国保监会就以房养老的政策措施召开了小规模闭门研讨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上报以房养老产品的具体研发方案,并在1个月内拿出具体可实行的保险产品,计划明年春天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一线城市进行试点。参与上述会议的有幸福人寿、平安、泰康、新华、合众、中宏等七家保险公司。

  “自从今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一时成为社会各方广泛讨论的热点。国内很多保险公司已大规模建造养老基地,因此保监会成为落实这项政策的领头部门,新任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将具体负责此业务。”11月22日,一位参与上述会议的人士透露。

  此前,华泰证券测算,如果参照美国反向抵押占寿险保费收入比,我国反向抵押年发放额度约400亿元,如按孤寡老人及失独家庭数量测算,理论总容量约计1.25万亿元。

  一线城市先试点

  “国内普通民众误以为以房养老是政府推卸养老责任,是金融部门试图谋夺个人房产,其实这是两回事。以房养老是基于国内老龄化日趋严重以及这一需求必然会出现的现实情况,中国必须要走的一步市场化举措。”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柴效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柴效武称,国内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地过去几年各种以房养老的实例,尽管隆重出台,但最终实施效果都不理想,参与者寥寥,原因就是在于对于房子产权及国内房价持续升值的背景下,国内民众对这样的养老方式存在顾虑和利益上的考量所致。尽管各地对以房养老是情有独钟,但在产品研发、方案设计方面太缺思量,一厢情愿,没有考虑老人的利益所在。同时他也认为,以房养老不是大众产品,只是少数老人愿意也能够接受的小众产品,是除了政府社保养老以外的一种补充。

  “以房养老是将住房、养老与金融保险三大内容给予一定的融会贯通而得出的一个新思想理念,具体操作办法可以达到30多种,外界所熟知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仅是其中一种,而且又是最为复杂、风险最大的一种。能够尝试以房养老的人群,首先必须拥有房产,并且该房子应具有一定的价值。其次,用于反向抵押的房屋产权必须属于老人自己。”柴效武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了解到,虽然国外有多种以房养老产品,但是针对中国市场,由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巨大差异,以及房产在不同城市的价值差异,决定了以房养老不可能一下子在全国开展,首先选择在一线城市探路,也是基于城市人群对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金融产品的接受程度更高,同时在不同的城市乃至不同的人员中,推出的以房养老产品都不可能全部雷同。

  大险企热度低

  记者获悉,在保监会举办的闭门研讨会上,尽管有7家保险公司参与,但是这些保险公司都属于二线险商,而且参与的公司领导级别不高,也缺乏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集团参与讨论。

  事实上,幸福人寿监事会主席孟晓苏近年来积极呼吁倡导以房养老,谈及此事时也坦言,保险业界担心房价会跌,而老人寿命在增长,保险公司不愿亏钱而集体沉默,是过去10年无法推出本业务的最大阻力。

  11月25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大型保险集团,其对于监管层要推动以房养老均表示不知情,这些公司也没有相关部门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和机理、运作等展开深入的研究。

  “现在大型保险集团都在忙于建造养老基地,这虽然也是以房养老的一种模式,但是这些即将建成的养老产业,只是针对中高端人群的,甚至是为富人群体未来养老所组建,城市中那些真正需要保障养老生活但是手中没钱只有房产的群体,却鲜有关注,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盈利和风险。”对此,一家大型保险集团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夏邑(化名)告诉记者。

  11月26日,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房地产行业律师陈方涛表示,保险公司要做城市房产反向抵押贷款,房产所有权、价值评估、税收等相关配套法律政策等,都是试点以房养老的障碍。即使现在可以从事这项业务,老年人抵押给保险公司的房产并不能马上转化为资金,这将造成保险公司大量的资金积压,会严重考验保险的承受能力和资金运作。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告诉记者,出于试点考虑,以房养老试点可以考虑先从城市失独老人和无子女老人开始做起,这部分群体在国内已占有相当比例,约占整个老人群体的10%,如果其中有3%的人接受本项业务,就有近60万人之多。

  夏邑表示,由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同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甚至更长,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巨大,还要投入巨额资金,以房养老相关产品应是年金支付方式为主,不同于传统寿险产品,因而寿险公司推出此项业务时更要谨慎。

  多部门参与才有合力

  虽然保监会已经会同某些保险公司开始着手研究具体产品,但是这些产品要得到市场的认可,同时对于中国未来养老政策的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风险,都需要各部门合力推动,才能撬动市场的大门。但是,要充分挖掘这一产业,对于国内任何一类金融机构来说,都并非容易。

  一家参加上述会议的中小保险公司人士11月27日告诉记者,如果以房养老在一线城市试点,除了保监会支持之外,还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鼓励。

  “尽管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必要时,政府需要对物权法进行适当完善,对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满70年后的处理方案进行明确;还需要出台遗产继承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协调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之间的合作,为以房养老搭建良好的平台。”柴效武称。

  “政府能否为民众的以房养老行为在政策上提供更多的扶持资助保障,当某种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是否能帮助其得到必要的维护,这对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办而言,是非常必要的。”柴效武受访时称。

  孟晓苏建议,应由中国保监会、民政部并邀请住建部、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参加方案设计,处理好抵押房屋的权属关系;借鉴国外经验,减免入保老人房屋交易税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对保险机构承办此类业务,相关税费也建议豁免;建立对长寿保户的政府补贴机制,以化解所谓的“长寿风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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