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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巨亏谣言查清4人涉案 做空时代监管新课题待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04日 03:03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颖桦

  中信证券8月13日股价重挫的背后真相,已然水落石出。

  9月3日下午,证监会公布关于中信证券一系列谣言的调查结果,涉及中信证券一系列谣言的主要发布者总共有三名,目前调查结果显示均与当日买卖中信证券的资金无关。

  谣言与做空者无关

  证监会公布的情况显示,第一则“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出现巨亏29亿”虚假信息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3时48分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发布,主要发帖人是一名29岁的河南籍男子张某。

  张某2004年10月至今一直是福建南平的个体工商户,其于2007年开始股票投资,累计投资额为六七万元。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张某在接受调查时指出,制造该则谣言的主要原因是对于自己股票投资持续亏损而不满,因听闻今年多家券商亏损,便拣最大的券商编造亏损信息,进而编造出“中信证券巨亏29亿”的虚假信息。

  “他因为听说有公司在海外亏损29亿元,就编造了29亿元这个数字。”上述负责人指出。

  而第二则谣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亏损29亿元,王东明被带走”的主要发帖人,是在浙江某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任职的陈某,该虚假信息是陈某根据其QQ群内的聊天内容编辑加工并在微博发布的。

  第三则传言则为2012年8月14日下午“里昂证券出现大规模人员离职”,信息发布人为某财经网站记者曹某。

  据了解,曹某发布微博的动机系8月13日看到中信A股大跌,出于记者本能对该事件进行核实,在采访过程中针对公司整合、人员是否流失等问题进行咨询后将该猜测性的信息对外发布。

  此外,证监会还发现有第四人参与制造和发布虚假信息,相关线索显示,该人士的网络地址位于成都某营业部,或为一名券商经纪人。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相关涉及非法散播谣言的人员,均与任何涉及当日中信证券下跌的资金操作无关。

  “对于中信证券大跌过程中是否存在异常交易等,我们都有所调查,发现主要是基金在大量卖出。”前述负责人在回答本报提问时指出,“从调查结果看,上述人员本人没有买卖相关股票,跟相关的做空的机构也没关系,传播相关信息是独立操作的。”

  其指出,从事件发生时间顺序上来看,也是中信证券股价下跌在先,相关传言出现在后。

  做空时代的新课题

  虽然中信证券大跌的传言调查已告一段落,但相关各方的反应则耐人寻味。

  首先是监管层的快速反应。据了解,证监会在发现中信证券股价异动后,便启动调查程序,这次的调查也被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评价“速度很快”,仅十余天就完成调查。

  据了解,为了调查第一则传言的发布者,调查人员在锁定了发帖地址后便乘飞机到福州,再连夜坐车到南平,最后来到一个乡镇才找到当事人。

  监管层的强烈反应或在于对新市场环境下的担忧,“市场有做空机制以后,也许今后会出现新型的操纵模式。所以这类案例出来之后,我们非常重视。”上述负责人指出。

  当事人中信证券反应同样强烈,除了例行的公告澄清,在此前举行的一个内部研讨会上,中信证券还在会前专门留出一段时间,讲述其近期不实信息的传播过程。

  未来,随着资本市场各种金融工具以及信息传播工具的更新,中信证券被流言“误伤”的例子,无疑给做空时代的市场监管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值得注意的是,机构对于这种监管边界也有着自己的理解,北京某基金公司的一位投研人士就曾表示,做空很多时候是市场非主流的操作,会受到市场各方的限制,机构做空一家公司股票时,可能会更容易受到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的界定。

  比如中信事件中,如果其所在的基金公司跟着参与做空,但并未涉及谣言的制造,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又该如何规避内幕交易的嫌疑?

  单就本次调查而言,监管部门目前调查处理针对的对象还是原始的谣言发布者,并未涉及相关传言转发者与做空机构等。

  而前述被调查的相关人员被监管机构认定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感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其处理结果为,如有违法所得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到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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