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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黄埔涉借用资质中标国资项目 陈光标被疑牵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4日 08:06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衣鹏

  南京一场职务侵占案审理中被告当庭翻供,检方手中证据将如何认定,可能关系到中华慈善奖得主陈光标的道德声誉和商业模式

  南京市白下区法院7月13日上午审理一起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的刑事案件。在案件侦查材料和被告当庭陈述中,涉及到中华慈善奖得主陈光标实际控制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黄埔”),在工程竞标中借用资质的竞标手法。

  检方起诉称,涉案的两位被告人系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黄埔”)员工,其中一人曾为公司副总经理,去年9月被批捕。事由涉及2007年江苏黄埔参与江苏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的线路回收业务时,通过借用其他公司的资质最终中标。

  江苏黄埔涉借用 资质中标国资项目

  本报记者获悉,被告人认可的白下区公安分局在口供记录中称,陈光标安排了借用资质参与竞标一事。检方当庭宣读的起诉意见也称:“经依法审查查明,江苏黄埔被告人负责黄埔公司以南京物回废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京物回“)的名义向江苏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投标的线路回收业务”。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涉嫌以伪造标书,降低回收品种和伪造业务汇报等方式,侵占江苏黄埔在中标后应得的业务款,两人共计约1307.8万。13日的审理尚在法庭调查阶段,未开启控辩质证。对这项业务本身是否涉及竞标违规的问题,目前尚没有定论。

  南京物回是通过一位陈姓中间人与江苏黄埔达成多份协议。协议经公安侦查纳入证据后,已被检方收集。本报记者获悉,其大致的操作手法是,陈与两位被告人代表南京物回参与竞标,中标后由陈姓中间人进行废料销售,所获利润分成后,由被告人提交给江苏黄埔。

  中间人与南京物回签订了书面协议。有参与证据搜集的人士透露,销售后利润分成中,江苏黄埔占85%,中间人占15%,这15%利润中的2%交给南京物回作为“管理费”。

  江苏黄埔在提供给警方的说明材料中,也称与南京物回存在协议书。并指出被告人在领取标书后,又伪造了一份标书。因此江苏黄埔不知转账被挪用。

  有趣的是,陈姓中间人与陈光标系长期业务伙伴,中间人将款项交予被告人后,直到去年才与陈光标核对了价款,因此向警方报案。

  被告人则称,在江宁进行的竞标由陈光标一手安排,因当时江苏黄埔已有省电力物资公司的其他关联项目,本不能再参与竞标,因此选择借用资质。

  此案审理时出现被告人翻供情形。本报记者试图联系控辩双方,均被告知因仍在审理无法置评。13日多次拨打陈光标的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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