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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维修条款被指太霸道 棒打苹果应入骨三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5日 01:54  经济参考报微博

  尽管中国已经是苹果在全球的第二大市场,但是中国的“果粉”享受到的却是苹果傲慢的维修服务。日前,中消协联合六省市消协点评苹果维修合同,炮轰其存在使用翻新件、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仅赔维修款等五大霸王条款。不过,截至目前,苹果公司对于中消协的指责一直保持沉默。

  对此,多数网民力挺中消协,认为苹果公司多项产品售后维修条款不合理,是“霸王条款”,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也有网民表示,苹果“选择性”欺客,漠视中国消费者权益,建议工商部门介入,对苹果的侵权做法及时查处。

  维修条款太霸道

  中消协方面总结了苹果售后维修的五大霸王条款,分别为“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属自己定;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仅赔维修款;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代替消费者做选择,自行限定责任范围”。对于上述霸王条款,中消协对其做出点评,苹果方面大多都是免除自身责任,消费者不好理解条款内容,违背公平原则。

  不少网民表示,熟练运用饥饿营销,与运营商的捆绑式合作,让苹果的势力范围迅速扩张,这种渠道优势和对自身产品的自信,也让苹果变得非常“霸道”。在此次中消协的点评中,苹果在维修过程中使用翻新件的问题成为重点内容。苹果公司要求消费者同意其“可使用新的、使用过的或修理过的部件”维修产品的规定,使消费者无法确切知道维修中使用零配件的真实情况,掩盖了其使用翻新零配件的可能。

  也有网民反映,在苹果手机的维修中,经常采用不拆修、更换整体部件的形式。以iPhone4为例,其整体部件大致分为:电池后盖、摄像头、主板等几个部分。维修时,如果是主板上某一集成部件的故障,则要更换整个主板。此种做法是经营者为减少自身风险而采取的维修策略,会带来一些问题:一是三包期内,消费者无从知晓更换的整体部件是否为翻新件。二是三包期外整体换件,将使消费者多掏了本不应承担的维修费用。

  店大“选择性”欺客

  不少网民表示,苹果的维修合同中既有大量霸王条款,又有不少直接违反中国法律的地方,其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以及手机三包规定等多项法律法规。网民“赵占领”表示,跨国公司在遵守各国法律方面会采取不同做法,因地而异,在欧美国家和在中国市场经常差别很大。苹果公司维修合同中有大量霸王条款甚至直接违反我国有关“三包”规定的条款,加上应用商店存在大量盗版、色情应用、未获得大陆iPad商标权即销售产品等,可见苹果作为跨国巨头并未如想象中那样遵守我国法律。

  网民“张毅”认为,渠道和品牌上的优势,遮盖了苹果对消费者的履责压力,它至少没把中国消费者放在眼里。也有网民表示,苹果在中国市场已经不止一次显示出其“店大欺客”的本色,去年iPad 1就曾爆出“差价门”事件,苹果还曾因推卸供应链污染责任遭到中国环保机构的声讨。

  针对此次事件,苹果一直未作回应的做法,网民“夏天”称,苹果并非对每个国家的消费者都不屑一顾,这种态度具有“选择性”。去年下半年,韩国消费者曾经抵制过苹果使用翻新机的服务政策。后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要求苹果修改其服务政策:用户在购买iPhone后如发现瑕疵,可免费更换全新手机,而不是翻新机。韩国也成为全球首个说服苹果更改其全球客户政策的国家。

  莫拿“霸气”赌明天

  苹果公司虽屡遭炮轰,却一如既往地强硬。网民“邱宝昌”指出,苹果在中国没有设立子公司,而是由其他公司代理销售,这样的话,消费者想要起诉苹果,只能诉其美国总公司。事实上,这种涉外官司非常难打,起诉书的送达要经过领事馆认证等多个环节,一拖就是两三年,个人消费者根本无法对其进行控诉,因此苹果在中国的违法成本非常低。

  不少网民建议,惩处苹果“霸王条款”应“打蛇七寸,入骨三分”。当下,应及时跟进此次事件的发展,推动问题的解决。由于消协组织并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最关键的是工商部门介入,对苹果的侵权做法及时查处。

  署名“陈爱海”的博客认为,苹果不要辜负消费者的青睐,应在服务方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更多一些创新,更多一些人性化,而不要一味地用“霸气”赌明天。与此同时,对那些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还心安理得的企业,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已经有的条款,要严格执行;还存在欠缺的相关规定,要尽快完善。对那些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关门的关门。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中国消费者的尊严。

  (记者 夏保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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