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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司法划转地方:天下没有无阵痛的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 03:19  新京报微博

  ■ 视点·关注“铁路司法划转地方”

  据新华社报道,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全国17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59个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已经全部分别移交给所在省区市人民检察院。

  铁路司法改革,高层好改,基层难动。省以上一步到位,省以下步履维艰。2003年底,铁道部在济南、兰州、上海三地进行改革试点,之所以选定这三地,主要原因就在于利益阻碍较小,风险相对可控。如上海铁路法院和检察院都只有四五十人,且多数拥有司法从业资格。发达地区的铁路司法人员划归地方之后,薪酬福利不会因此而降低,相反还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而对于多数基层铁路司法机构而言,其人员组成庞杂,无司法从业资格者很难以行政方式划入地方司法机构。另一方面,这些铁路司法人员也担心,工作变化后会导致待遇下降。媒体提供的一个实证是:按照地方工资标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官们月工资将从原来的5000多元降至3000元左右。

  事实证明,全国76个铁路检察院全面移交地方,并没有影响铁路的运行秩序。

  必须承认,任何层面的体制改革,无一例外都将导致利益的再分配。从改革本身来说,为官者担心官职不保、权力大减;为“兵”者担心福利变少、待遇下降。这些心态均为现实的“司法利益化”的缩影,也更证明了“铁路司法去铁路化”的紧迫性。但如因无可回避的阵痛而回避改革,只会使问题积聚,矛盾深化。与其让铁路司法机构承担着日益加剧的公众不信任,倒不如痛下决心,加快改革步伐。

  如果将目光从铁路司法体制改革,转移到已步入深水区的整个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其他改革,当有同样的攻坚难题。铁路司法划转地方的实践说明,其实改革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么艰难,问题只是在于,顶层设计有了,壮士断腕义无反顾的勇气和决心有没有?

  □王琳(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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