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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等四家银行获准自贸区从事离岸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1月20日 01:19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银监会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四家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可授权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据了解,浦发银行、交行、招行、平安银行四家商业银行获准从事离岸银行业务。

  此前,四家试点商业银行按照规定只能通过总行的离岸金融业务部门办理离岸业务,而此次银监会批准了浦发银行、交行、招行、平安银行可授权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截至2013年末,累计2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获批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25家营业性网点。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俗称“两头在外”的银行业务。其服务对象具体是指境外(含台、港、澳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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