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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或涉嫌非法集资 业内称缺少政策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1月16日 01: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业内人士表示,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人人贷”模式应该是P2P的(所谓的端对端),是借贷双方直接签约。英国的Zopa是网络借贷平台的鼻祖。Zopa通过信用调查和风险评估,对贷款者作出不同信用评级。借出者可以提出意愿利率、信用要求和放款期限。每笔交易撮合成功,Zopa从中获得佣金。

  我国在引入“人人贷”模式后却发生了异化。目前比较典型的做法是,将借贷直接签约分割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中介公司以公司内部人员的名义贷款出去,借款人也是自然人,从法律来看是两个自然人的合约;另一方面,中介公司再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兜售债权。公司在宣传中承诺可以匹配债权。

  当中国证券报记者提出想和借款人直接见面时,该公司业务员表示:“和借款人见面没有必要,当然我们会尽量满足要求,但是这需要在投资人、公司、担保方签订协议后再向公司提出申请。”

  “这种模式已经踩了非法集资的‘红线’,根本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指出,虽然公司的资金交易都是以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都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转让,但从界定上,居间公司仍旧在从事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按照现行法律,第三方资产管理本身属于非金融公司,是不能涉足募资等金融业务的。“严格讲,灰色地带都谈不上,已经是违法开展的金融活动。”

  其实,业界对人人贷经营模式有着极大的争议。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担忧:“虽然当前P2P贷款平台的市场基础是存在的,但其既在监管之外,也不受信贷调控的限制。”曾有央行官员和专家呼吁通过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或监督平台,建立有效的防火墙机制。

  银行业人士称,现在人人贷还处于缺少政策法规、无人监管的境地。如果任其野蛮生长,人人贷的异化创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能会层出不穷,这将对目前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产生影响。

  监管机构已对这种“人人贷”模式加以重视。银监会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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