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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最大非法吸储案开庭 立人集团涉案52亿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5月28日 03:19  上海证券报

  ⊙记者 高翔 ○编辑 孙忠

  迄今为止吸收公众资金数额最大的非法吸储案昨开庭。

  昨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吸收存款金额近52亿的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董顺生等七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根据公诉人的起诉书,自1998年开始,为解决资金问题,立人教育集团经被告人董顺生决定及在被告人夏尉兰等人的具体实施下,以投资办学及在外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等为名义,通过支付高额利息回报等方式,先后在泰顺本地设立育才高级中学董事会筹建处等九个融资平台,在外地设立内蒙古哈拉沟煤矿等五个融资平台,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至2011年10月31日,合计吸收存款金额近51.94亿元,已支付利息、分红等近35.13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立人教育集团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董顺生等人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人集团在2011年秋季的轰然倒塌,是除了“眼镜大王”胡福林出走外,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又一起标志性事件。后经债权人申报确认,立人集团吸收公众资金的数额接近52亿,远超自查的数目。

  根据我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否使用诈骗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两罪的主要区别。

  温州中院人士透露,此案审理预计将持续2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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