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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共山: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公开化的提案

http://www.sina.com.cn  2015年03月06日 11:54  新浪财经微博

  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持续利用的特点,对于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是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其开发利用在世界各国都获得了高度重视。但作为新兴的、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可再生能源需要在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下才能得以良好发展。我国200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其中,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14年,作为我国主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风电累计并网容量9,63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并网容量2,65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然而,就在可再生能源行业在我国能源结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的过程中,对此产业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却存在着资金收支缺乏公开性、补贴不到位的问题。据统计,截止2014年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累计将超过140亿元。这严重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并且导致了产业链中的债务转移,形成“三角债”现象,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与产业发展规模缺乏有效的关联性,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资金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长期存在“寅吃卯粮”的现象;另一方面,自2012年起,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的牵头单位由国家发改委转到财政部,并且电价附加资金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统一管理,也导致了2012年之前的补贴资金支付缺乏公开明确的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情况,若能将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收支有关的资金确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实现公开化,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能获得明确的发展规模参考,有助于解决资金征收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缺口的现象,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也将相应得到明确,使得补贴资金的发放或补发能够及时、顺利地进行,从而使得补贴资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及时解决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资金难题,增加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可再生产业更加积极健康的成长,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发挥更大作用。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的公开化,保障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建议:

  (一)预估年电力需求,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额

  提请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提请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的监管

  提请国家能源局敦促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请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三)定期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情况

  提请财政部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对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征收金额、发放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

  (四)及时合理回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信息公开的申请

  提请财政部对于向其申请有关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金额、发放计划、流程安排等事项的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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