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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物品等5类网购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5月16日 09:0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张镝)自网购商品可以“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后,很多网购爱好者松了一口气。不过,武汉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昨日提醒消费者,至少有5类网购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范围。

  首先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目前纠纷较多的是装修房屋后购买的煤气表遮挡物件等,这类属于定作物品,网购回来不能退,还有一些提供特殊尺寸等要求的家居用品等也在此列;二是鲜活易腐的;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五是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等。

  武汉工商提示,前四类商品很清晰,但第五类“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目前还没有细化规定,交易双方的理解很可能大相径庭,因此购买时“经消费者确认”是一个关键点。提醒消费者应谨慎选择信誉度良好的商家,在购买网络代购等特殊商品时仔细阅读商品描述及图片,与销售者进行全面具体约定退换货事宜,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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