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超过830亿元(港元)的遗产案败诉后,因伪造和使用虚假遗嘱被裁定罪成,判囚12年的商人陈振聪不服定罪及判刑,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上诉庭完成5天半的聆讯,3位法官决定押后作书面裁判。
代表陈振聪一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表示,案件独特和具争议,不应因此以罪行的最高刑罚作量刑,认为判刑过重。案件亦令陈振聪变成公众人物,对于陪审团来说,陈振聪非陌生人,认为有关他的负面报道和形象被广泛报道后,令他难以在公平公正下被审讯。
控方反对批准陈振聪上诉,认为现时上诉的案件动辄处理100天,让陈振聪上诉是浪费时间,涉及法庭的费用要纳税人的支付,并不公平。
陈振聪被裁定罪成的控罪,指他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伪造一份注明日期为2006年10月16日、声称是龚如心遗嘱的假文书,及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使用这份伪造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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