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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合肥涉虚假宣传 数十业主售楼处前拉横幅

http://www.sina.com.cn  2013年04月24日 06:53  中国经济网微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民声说道”记者郭晓伟) 4月13日上午,安徽合肥经济开发区宿松路,绿地滨湖国际花都再次开盘售房。售楼处门前,邱先生等数十位二期业主拉起横幅,在向过往行人发放自制的传单。邱先生称绿地集团在卖房过程中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记者电话联系绿地安徽事业部,对方回应称:绿地滨湖国际花都不存在虚假宣传。

  在建抵押不能公贷

  “支持公积金贷款,自建优质学区,13年成长教育链,为下一代成长一路护航,红府入驻,齐全的配套业态,……。”听了售楼员的介绍,邱先生动心了,他选了绿地滨湖国际花都二期中的一套三居,使用面积近一百平米。今年3月9日,邱先生缴了首付。半个月后,邱先生接到物业电话称目前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因为房子在建抵押。

  邱先生查询后发现,在建抵押是允许的销售的,合同签完之后开发商就必须解除,否则无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绿地给邱先生的答复是签完合同之后在建抵押不能解除,并建议业主办理商业贷款。邱先生估算了一下,商业贷款要比公积金贷款额外超出十万元左右。

  记者致电绿地安徽事业部,对方给出的答复是:首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建设节点达到2/3,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目前,房屋建设程度没达到节点,不能取消在建抵押,因此无法办理公积金。其次,目前安徽省合肥市的公积金办理处于停办阶段,即使在建抵押已取消,也无法办理。

  记者又致电合肥市市长热线12345,对方回应:只要达到办理公积金的相关要求,可以办理,在建抵押完全是开发商的责任,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任何关系。

  附加合同变身霸王条款

  

  4月15日,邱先生接到物业电话为其办理购房合同。邱先生提出把合同带回家仔细看一下,对方称只允许在售楼处当场签,且不允许拍照,并直接表态说怕邱先生拍了照片到处宣传。

  看完附加合同,邱先生发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合同签订后,如果业主业不办理贷款,则视为业主违约,要按合同缴纳违约金;对于房屋面积,3%是房管局允许的范围,但是合同显示超出3%只说业主可以退房,这相当于就是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绿地安徽事业部给出的答复是:所有合同内容均在当地房管部门备案,不让业主带走附加合同是为了防止泄露商业机密。

  基础设施建设似镜花水月

  

  对于楼盘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邱先生更是无奈。

  邱先生说,绿地承诺的大卖点之一就是自建学区,但这个一直是镜中月、水中花。小学一直承诺自建,后来售楼人员口头透露是屯溪路小学分校,到目前也是口头热传的南门小学分校,中学从最初口头宣传的合肥一中到168中学到现在的不确定。

  配套超市也牵动了很多业主的心,从最初宣传的永辉超市到后来的红府社区店,至于具体是那家超市,开发商至今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邱先生质疑:既然这些设施没有选定,为何宣传?这不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么?

  记者致电绿地安徽事业部,对方称:学校和超市的问题,正在和相关方面积极协调,具体细节目前确实尚未选定,但是肯定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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