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麦翠如报道 将自己打造成名牌企业的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开展至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四省,去年底被广东警方端掉。11月28日,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受审。由于本案被告人众多,整个庭审长达7小时,法官宣布案件择日宣判。
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06年注册成立,并购买了中山市大东裕商业大厦的807-808室作为分公司的办公场所。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5月至2011年11月,在赖达雄的策划下,梁勋祥等21人以明骏公司中山分公司的名义,在开展公司的产品销售、健康管理、投资入股等项目的过程中,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以与众多被害人签订明骏产品购买合同、明骏颐天山水养生度假公寓租赁合同、明骏健康管理贵宾会员协议书、明骏健康之家承包经营合同、金牌宣传员合同、股权合同等为幌子,以收取投资款为手段,在中山市面向社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本金合计11415.16万元。至案发前的2011年12月24日,已支付利息1401.8665万元,尚有本金3796.3万元未能归还。据悉,本案上当的受害者共有159人,年龄介于40至80岁之间,当中又以退休老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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