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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告澄而不清 332亩土地去向成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15日 09:38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曹攀峰  9月3日,证券时报以《海南高速984亩土地雪藏15年》为题,独家披露了海南高速(000886)在海南万宁市拥有984亩旅游用地,但自上市以来从未详细披露的情况。针对该报道,10月13日海南高速发布澄清公告回应,承认在万宁市新梅乡拥有648亩旅游用地,但对万宁礼纪镇的332亩旅游用地的情况却语焉不详。

  648亩土地原始成本148万

  针对证券时报的报道,海南高速经过核实表示,目前该公司确实拥有万宁新梅乡648亩旅游服务业用地,其地理位置为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169公里处,土地性质为旅游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为1996年12月31日。

  事实上,万宁新梅乡的土地数量与之前证券时报记者掌握的情况有细微差别,据记者获得的万宁市政府函件材料,海南高速在新梅共有约652亩土地被收回。

  同时,公司表示,上述648亩旅游服务用地按历史成本价作为计账依据,其账面原始成本为147.93万元,公司在历年年度报告中均以无形资产——公路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予以披露。1997年招股说明书中已将上述土地资产纳入上市公司资产评估范围。

  海南高速的公告印证了证券时报之前的报道。海南高速公告称,2000年10月,万宁市政府曾以上述土地超过开发建设期限,属闲置土地,发函收回648亩旅游服务用地。海南高速也曾于2000年10月21日、2002年6月28日分别向万宁市政府申诉,要求继续维持土地使用权,但万宁市政府没有回复。2011年11月,万宁市委员会、万宁市政府和海南省国资委在万宁召开省属企业投资合作恳谈会,研究了上述648亩旅游服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市国土、规划等部门配合海南高速尽快完善该项目用地、规划等手续,以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12年4月11日,海南高速成立了资产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后,多次与万宁市政府协商,希望万宁市政府尽快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公司完善该项目的用地、规划等手续,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海南高速表示,截至公告日,该块648亩土地使用权仍在公司名下,尚未具备开发条件,公司将根据该土地遗留问题的处置进展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礼纪镇332亩土地迷局

  海南高速对万宁新梅乡土地的披露情况印证了证券时报之前的报道。然而,对于报道中提及的万宁礼纪镇332亩土地的情况,澄清公告有些自相矛盾。

  根据本报报道的情况,海南高速与万宁市国土局进行核实,并到万宁市档案局查阅相关文件。经查阅,2003年6月,万宁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确实发函要求收回上述礼纪镇7块共计332亩旅游用地,土地使用者确实为海南高速。而后,万宁市政府同意万宁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的申请,因此,万宁市政府收回海南高速礼纪镇7块332亩旅游用地的函件确实存在。

  但颇为诡异的是,海南高速表示,经查阅海南高速各土地权属证书及财务付款记录,未发现公司在万宁市礼纪镇购买上述7块332亩旅游用地,1997年招股说明书中亦未将上述土地资产纳入上市资产评估范围。因此,函件中收回的上述7块土地与公司实际拥有土地情况不相符合。

  上述说法令人不解。在万宁市政府及国土局认可332亩土地属于海南高速拥有的同时,海南高速管理层却以没有土地权属证书以及财务付款记录为由拒不承认拥有上述地块,那么该块土地2003年是否曾经归海南高速拥有?当下这块土地又归谁拥有?这些都成了解不开的谜团。

  拥有此类案件处理经验的湛江律师李兵辉(化名)表示,海南高速方面有可能是丢失了土地权属证书及财务付款记录,但这并不影响海南高速拥有对332亩土地的权利。因为万宁市政府要收回土地的函件,已经说明该块土地确实属于海南高速,拥有人确实是“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只要海南高速提起行政诉讼,仍有拿回332亩土地的可能性,因为土地权属证书是可以补办的。

  海南高速证券事务代表张堪省则回应,公司核实的情况就是公告的内容,没有对此进行进一步解释。

  还有多少资产未披露?

  事实上,回查历史公告,海南高速的澄清公告仍未完全披露公司拥有的土地整体情况。

  疑问之一即是,海南高速拥有旅游用地的具体数量,除公司公告的648亩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旅游用地?

  海南高速曾在2000年年报中提出,“抓好牛岭旅游开发区的开发和利用。该开发区已征用土地1051.47亩,若再不开发,万宁、陵水市政府将无偿收回。”由此可判定,海南高速在牛岭旅游开发区拥有1051.47亩旅游用地。那么,牛岭旅游开发区的1051.47亩旅游用地到底详细情况如何,海南高速公告中并未予以回应,万宁新梅648亩旅游用地是牛岭旅游开发区土地的一部分?抑或是,牛岭旅游开发区旅游用地是另一块土地资源?这些疑问都有待海南高速积极回应。

  疑问之二在于,海南高速在澄清公告中提到,648亩旅游土地使用权以公路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而存在,且原始作价147.93万元。证券时报记者翻阅海南高速招股说明书、上市报告书和上市以来的15份年报发现,上市之初,海南高速的公路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的原始成本金额为1075万元,经过多年摊销等会计处理后,2011年底变为816万元。显然,海南高速的公路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除了万宁648亩旅游土地使用权外,还有其他资产。但这部分资产的情况如何,海南高速在年报中并未详细披露。

  海南高速证券事务代表张堪省昨日回应证券时报记者称,公路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只有公司财务才知情,其本人并不了解。

  截至目前,海南高速的土地资产情况仍有许多未明之处,本报将进一步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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