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 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的情况,国家计委2月5日发出通知再次调整成品油价格。通知规定,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65元和190元,零售中准价格等额下调。全国各中心城市平均汽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3585元调整为3422元,柴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3176元调整为2986元。
通知要求,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区别安排各地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格。各级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通知还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及石油、石化集团公司要加强市场油价的监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