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期货业自律组织的基本情况及其借鉴

2000年12月24日 17:10  期货日报 

  期货市场历时七年的规范整顿已基本到位,如何稳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发展,是期货业界面对并要把握好的重要课题,而期货业协会的建立,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现将英美期货业自律组织的发展情况简介如下,以供借鉴。

  一、英美期货业自律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美国:期货业自律组织为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eres Association,NFA)。于1982年10月1日成立。

  1、宗旨:保持市场的完整性(integrity),保护期货市场投资者的权益。

  2、主要职责:同期货交易所有所分工,对面对公众从事期货交易的公司和个人进行监管,交易所场内经纪商和交易商、交易所会员由交易所监管。

  3、组织结构:

  (1)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为控制和决策机构。由45人组成,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董事会永久特别顾问一名。

  (2)专业委员会。13个名称人数

  1、咨询委员会(Advisiory Committees)

  1)场内交易商和交易顾问咨询委员会 12人

  2)期货佣金商咨询委员会 8人

  3)介绍经纪人咨询委员会 8人

  4)教育/测试咨询委员会6人

  2、申诉委员会(Appeals Committee)8人

  3、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ttee)3人

  4、商业行为委员会(Business Conduct Committee)9人

  5、全权客户自动放弃陪审团(Discretionary Account Waiver Panel)3人

  6、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10人(包括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

  7、财务委员会(Finance Committee)6人

  8、场内经纪人和交易商分会(Floor Broker/Floor Trader Subcommittee Panel)34人

  9、听证委员会(Hearing Committee)4人

  10、会员委员会(Membership Committee)9人

  11、提名委员会(Nominating Committee)

  1)期货佣金商小组3人

  2)介绍经纪人小组3人

  3)场内交易商小组3人

  4)商品交易顾问小组3人

  12、特别委员会(Special Committee)审查登记合法性问题和技术问题

  13、电话推销程序自动放弃委员会Telemarketing Procedures Waiver Committee3人

  ●行政班子:7名。总裁一名、执行副总裁一名(首席执法官)、副总裁(执法与登记)、高级副总裁(计划与发展)、高级副总裁(执法)、高级副总裁(信息系统)、执行副总裁(首席执行官)

  ●主要职能部门:仲裁、联络与教育、执法、公司发展、综合、人力资源、信息中心、信息系统、会员/登记、财务。

  4、会员组成。凡面对公众从事期货交易的公司和个人必须成为NFA成员,并遵守职业和财务职责之最高标准。

  5、工作人员。芝加哥总部240人,纽约办事处35人。6、职责行使的主要手段。

  (1)登记。对要从事面对公众的与期货有关业务的公司和个人进行审查和登记。

  (2)执法。通过制定有关行为规则和财务准则,会员自觉遵守。并进行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调解和仲裁。对会员和客户、会员之间以及会员同其合伙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

  (4)教育。让客户了解市场,了解期货交易知识,了解市场的作用与风险等,从而达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目的。

  (5)对新兴电子交易市场提供服务。评估电子交易的负面影响,防止价格操纵,交易过于集中等问题,以确保市场的完整性。

  (二)英国:期货业自律组织为证券和期货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SFA),于1991年由证券协会和期货协会合并而成。1997年5月20日英国政府决定合并9个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包括SFA),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进行统一监管。于1998年6月1日起,SFA的监管计划纳入FSA的总体计划中,SFA依照FSA的授权协议行使监管职责,直接对FSA负责,而SFA职员相应成为FSA职员。目前SFA尚未撤消,其基本情况如下。

  1、宗旨。维持市场信心,促进会员对金融制度的了解,保护投资者,打击金融犯罪。

  2、主要职责。对从事证券或衍生产品相关的交易和咨询业务进行监管,其中包括金融期货和金属、石油、谷物、咖啡等商品期货交易监管。

  3、组织机构。

  (1)董事会。由业内成员及非业内的独立成员组成,共22名,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其中业内成员15名,非业内独立成员6名,执行成员1名(即首席执行官)。

  (2)专业委员会。6个

  ●核准委员会Authorisation committee

  ●商业行为委员会Conduct of Business Committee

  ●提名委员会Nominating Committee

  ●资本委员会Capital Committee

  ●财务委员会Finance Committee

  ●执行委员会Enforcement Committee

  4、会员组成。依金融服务法规定,凡在英国从事投资业务的个人必须成为会员。现有1305家,其中一半为英国注册公司。

  5、工作人员。目前为FSA工作人员的一部分。

  6、职责行使主要手段。

  (1)核准(Authorisation)。评估公司从事投资业务的合适性;

  (2)监督(Surveillance)。通过现场检查、分析财务报告和每日交易、听取投资者投诉;

  (3)执法(Enforcement)。调查可疑的不正当行为,处罚公司及其职员;

  (4)商业行为(Business Conduct)。制定公司商业行为规则,告知投资者。

  (5)金融风险(Financial Risk)。评估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行为,以及风险承担的资本能力。

  (6)调解和仲裁。

  二、英美期货业自律组织的基本比较及借鉴

  (一)基本比较

  ●主要共同点:

  1、英美期货市场发展史表明,发达金融市场都具有相应的自律性组织。

  2、自律性组织突出保护投资者利益,通过维护市场稳定,提高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3、协会的会员登记具有强制性的特征,确保自律组织的效力遍及整个市场。

  4、自律性组织都具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市场行为准则,并且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具有依法自律,提高效率的特点。

  ●主要不同点

  1、独立性不同。美国有独立的全国期货协会,而英国则为综合性机构负责,随着FSA成立,SFA可能随之取消,相关职能将由FSA的职能部门行使。

  2、英国自律性组织的成员范围比较广,而美国的期货交易所承担着市场自律的部分职能。

  3、英国自律性组织吸收相当的社会独立人士的参与,而美国自律性组织所披露的资料中并没有相应的体现。

  (二)几点借鉴

  1、英美期货自律组织的建立,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指引。美国为1974年商品交易法,英国为1986年金融服务法,而FSA的建立,也在2000年金融服务法下运作。因此,推动期货市场的相关立法,可能成为我国期货业协会的一项重要使命。

  2、协会采取由专业委员会和日常职能部门的架构,一方面有利于体现市场的代表性和会员的参与性,另一方面可兼顾日常职能的有效行使。

  3、美国自律组织设立一定规模的咨询委员会,并按不同类型的期货机构成立不同的分会,对于汇集市场各方的反映和建议,推动市场稳定发展有利。而英国自律组织引进社会独立成员,并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对提高协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方面有特色。

  4、美国自律组织强调市场的完整性,加强对新兴电子市场的研究,避免新兴电子市场的兴起对市场的演变带来剧烈的冲击,并适时建立相应的规则制度,加以有效的监管。而英国自律组织在保护投资者方面,专门制定了投资者赔偿计划(Investors Compensation Scheme,ICS)。(陈益民)

  主要资料来源:

  1、National Futeres Association,NFA(2000)

  2、Secun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SFA(2000)3、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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