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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2月23日 10:46 北京日报
昨天上午,记者按照读者提供的线索来到大栅栏,走遍了整条街终于找到了贩卖“节电器”的小摊贩,在他的精心演示下,不时有行人掏出钱来购买。而就在百米之外的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里,工作人员说“这种节电器坚决不允许在市场里出售”。 线索来源于家住垡头北里1号楼的刘女士。她上周末外出了两天,星期日晚上一进家门,赫然发现客厅墙壁上包好的1米多高的木质墙裙全被烧糊了,房间里散发着刺鼻的焦糊味。刘女士前前后后一番查看,发现火灾隐患的源头竟然是自己刚刚买回家的“节电器”。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上个星期五在大栅栏里的一个货摊上买的这个“节电器”。对方说能节电30%的“节电器”售价8元,节电60%的售价15元。万没想到便宜货买回来的竟然是意想不到的火灾隐患。 在出售节电器的货摊前,两个男青年正为形似1号电池的“节电器”起劲儿地做着宣传。摊上一边摆着一个机械式电表,一边是一盏明晃晃的200瓦灯泡。男青年将“节电器”一端的插头插进电源插座后,电表的转速明显地慢了下来,一个男青年伏在记者耳边小声说:“说是节电器,其实就是偷电器,这便宜上哪儿找去?”不一会儿工夫,已有五六位行人“拣”走了这个“便宜”。 月亮湾珠宝市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商店内的经营活动,外面的无照摊商由城管部门负责,但是所谓“节电器”是坚决不允许在市场里出售的。北京供电局计电所的专家则介绍说:供电局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还派人买回了一台“节电器”,经过试验发现这种玩意儿毫无效果,肯定是那些不法商贩为了骗取钱财在电表上做了手脚,因此请广大市民千万别图一时便宜而上当。根据《电力法》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将对盗电者追缴电费并处以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谁使了“节电器”那才真叫得不偿失。(本报记者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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