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近日发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实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