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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迪蔚 编辑/王楠楠
Cous-cous的中文名字嘛……根据发音译作“古斯古斯”,蛮好玩的(听着象个商标),若误用广东发音,还以为是什么“腐尸腐尸”,或者是吃了马上遭咒语害死甚至百毒缠身之类的古怪东西,如果光听到名字恐怕就已不大想碰。
其实这可是北非撒哈拉地区的国食。说起非洲,尽管大部分人很少把它跟美食扯上关系,但美食无国界,好吃是最好的理由!古斯古斯,这蛮可爱的金黄小麦粒,随着征服者漂洋过海到了法国、又随着移民者到了美国。古斯古斯这个属于弱势文化里的食物算是个异数,居然打入了强势的社会,让世界上不少馋嘴人在他们美食列表上,增添了非洲代表!
一般我们知道撒哈拉,多半来自三毛,来自她的《撒哈拉的故事》,我第一次知道古斯古斯这个名字也是在这本书中。
故事很凄美,以至于我只看了一次,就不忍心再看第二遍了。三毛在撒哈拉遇见一个叫做沙伊达的美丽女子,沙伊达信仰基督教,这在保守的回教国度是惊世骇俗的事情,招致了当地人对她的敌意,沙伊达还隐瞒了她的婚姻,因为丈夫就是叛军的首领巴西里。巴西里是三毛好朋友鲁阿的哥哥,故事最后以悲剧收场,巴西里因叛徒出卖而被炸身亡,沙伊达与前来保护她的鲁阿死于公审会上。
看过很长时间了,故事中一些片段却记得很清楚,其中一段是说三毛与荷西去巴西里与鲁阿家作客,这是他们最后的一次家庭聚会,席间对方准备了羊肉,因为今晚的重要时刻就是全家一起吃古斯古斯。
所以,当我有一天真的看见古斯古斯的时候,几乎抱着朝圣的心理:原来这就是古斯古斯呀!金黄色的,粒粒分明,吃一口才方觉不对,口感像极小鸟吃的饲料,没有谷类那种一粒粒的结实口感,而是偏于松散的质地,口味倒是独树一格的别致。
就食材而言,被称做“北非小米”的古斯古斯,并不是某个品种的小米,而是一种北非特有的叫做semolina的粗粒面粉,黄黄亮亮的,类似小米,但味道与小米截然不同。古斯古斯的烹调工序颇为繁复,它可不是蒸一蒸就可以吃了,嘿嘿,要蒸三蒸。锅是上下迭了两层的特殊锅具(状似倒葫芦,上大下小),上层放北非小米,下层倒入高汤,上下锅具紧密相迭,要不时地将北非小米移出,加点油反复揉搓(搓完以后估计应该就练成铁砂掌了)以防结块,反复蒸个二至三回以上,让高汤和奶油的香郁都入渗其中,最后可再拌入葡萄干等干果脯在“北非小米”上头一起蒸熟,起锅后配上几串蘑菇、青椒,才算大功告成,然后连肉带菜一块上桌。吃古斯古斯时要浇上炖羊肉(或牛、鸡肉),这种吃法类似咱们的盖饭,也可以浇上各种蔬菜。
古斯古斯饱满地吸收了酱汁,肉又煮得入口即化地柔软,让每一粒古斯古斯都吸进了各类材料的精华,自然是香甜软润,不知不觉就一口接一口,把一大盘傻呵呵地吃个精光!这是北非人每天都会吃的家常菜,因为有肉、有蔬菜、有酱汁,最重要的是随人爱怎么煮,都美味!也许因为三毛的故事,我最喜欢用羊肉来搭配古斯古斯。
古斯古斯的运用范围十分广泛,除当主食外也用做沙律,甚至在甜品之中古斯古斯也参与演出!这种小麦食品现在被推举为比米饭更健康的高纤碳水化合物,非洲人的原始食粮,成了全球百搭食材。
说实在的,吃古斯古斯于我可能更多的是少年三毛时代的回忆,或者说是对漫天的星星下面,空气中散发着浓烈的烤羊肉、烙面饼香味的一种向往,从三毛的游记、大卫·里恩的《阿拉伯的劳伦斯》、英格丽·褒蔓的《北非谍影》到达喀尔汽车拉力赛,这一切的场景都发生在撒哈拉沙漠。
“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三毛《撒哈拉沙漠》来自遥远的北非食物,用味蕾来体验那撒哈拉——曾经被三毛无数次提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