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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敏:消费者你在哪里(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 08:24 新浪财经

  第三,消费者可参与有关政府部门对物价的监督。具体的办法可以是规定商品提价时应该召开类似听证会一样的“提价说明会”。不同的是一边是提价的厂商,一边是消费者代表。对于商品的提价,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与质询权。厂商应该承担向消费者说明提价原因的义务。应该把说明会与讨论的过程透明化,在网上公布全部记录。 厂商有可能报虚假成本数据。在网上公布后,这一纪录可以由更多的消费者来评论、来检查。 如果提价的原因是成本的增加,消费者就可以去调查是否属实。 如果提价的原因是因为市场供不应求, 厂商也应加以说明。 一但人们了解到提价的原因,经舆论的宣传后,也不排除一部分消费者有可能会调整消费的品牌,或更多地使用其它的替代品。

  这些消费者参与物价监督的方式并不违反市场的原则,而是完善市场机制。加强消费者的参与权是为了制衡厂商在市场中权力过大以及市场的透明度不够的问题。这与用政府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物价还不完全一样。 事实上,市场中很多的问题仅用行政手段是不行的。而且,行政手段也还有执行力的问题。民间的参与能从另一个角度对厂商的不合理行为有所制衡,效果往往更好。

  当然,在对物价的监督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防止一种 倾向掩盖的另一种倾向。特别要防止出现的“多数人暴力”倾向。如果产品的价格完全由消费者投票来决定,就有可能出现所有商品一律不准提价的现象。这样的结果也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厂商老作赔本买卖,就会减少甚至停止生产,最后我们不得不回到短缺经济中,甚至要回到计划经济中的定量供应,这也不可取。理想的状态为:厂商有最终的定价权, 但也同时要承担向消费者说明其提价理由的义务。消费者有知情权,质询权,有用脚投票的权利, 但不应该有最终定价权。政府的责任更多地是应该是帮助社会来解决透明度的问题,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解决消费者权力缺失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对物价进行控制。

  三.如何让消费者有序地参与

  这种加大消费者对与他们利益相关的事务的参与,是符合十七大提出的“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的原则的。

  什么叫参与? 参与就是让利益相关的主体在一个既定的法律程序框架内有序地进行利益与意见的沟通。当前,参与式的方法已经在我国许多领域试点。 参与式的模式已经大规模地运用到我国的扶贫领域, 称之为参与式的整村推进模式。笔者所在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无锡和哈尔滨市政府合作,把参与式的方法运用到政府财政预算中。在社区政府的组织下,群众参与政府对社区预算的编制、公共项目的选择、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的实施与验收。试点的实践证明,参与式的方式不仅加强了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更提高产了政府财政资源及公共服务分配的透明度与使用效率。

  要搞好参与式价格监督,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消费者很分散,要把他们的意见收集起来很不容易。可以考虑先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政府牵头组织群众成立民间的物价监督小组,或社区的民间消费者协会。社区是最基层的组织。大部分的商品又是在社区中销售,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消费者比较容易动员组织起来开展活动。

  由于参与式的价格监督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要通过试点来摸索经验和制定一套可操作的程序。建议在一两个城市选一些社区为试点。由简入繁,先易后难。先从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粮油、肉类以及基本副食品开始,再逐渐扩大到其它的生活必需品。先从社区开始再扩大区到最后扩大到整个城市。

  当时机成熟后,参与式的价格监督还可以考虑扩展到房地产、医疗、教育等这些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领域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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