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江城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出台 明年元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7:0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龙滢 实习生潘锡珩)武汉地区的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将有章可循了,《武汉地区电动自行车商品三包规定(试行)》,将从明年元月1日起施行。

  昨日召开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工作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规定。《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整车跑偏、明显抖动包修1年;电动自行车在售出七天内发生非人为的车架、电机重大性能故障,用户不接受维修或换货时,应予退货,并按购机价格一次性付清货款。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商应先为用户办理退货,然后再向厂家退货或换新车。

  同时,

电动自行车售出15日内主要部件(除蓄电池、充电器外)发生《三包细则》内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除蓄电池、充电器外)发生《三包细则》内的性能故障,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要求换货时,予以换货;对已使用过的电动自行车每日按整车的千分之三收取折旧费。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

电动车的“三包规定”,仅武汉地区每年的投诉高达400多起,投诉结案率仅60%左右。

  据悉,若国家出台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附: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部分细则

  零部件名称 故障现象 保修期限

  整车 跑偏、整车明显抖动 1年

  电机 电机失灵、外壳破裂、线圈损坏 2年

  蓄电池 漏液、外壳自然破损、容量严重不足60% 1年

  充电器 失灵、无法工作 1年

  控制器 失灵、烧坏 1年

  车架 断裂 2年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