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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费可还价 住宅装修计价办法本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07: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记者昨从《武汉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管理试行办法》推广动员会上获悉,住户装修管理费为直接费用的3%-8%,住户可与装修公司讨价还价。

  《武汉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管理试行办法》从本月1日起实施。一般来说,正规装修公司在施工报价后,还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利润。据武汉市造价管理站调查,装修公司执行的管理费标准多在3%-8%,利润为2%-3%。该站负责人称,各装修公司管理水平不同,住户可以就管理费、利润的比例与装修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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