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大户型成本将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0:25 生活新报

  120平方米以上户型将不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土地增值税涉及的“普通标准住宅”认定,要在去年颁布的“国八条”中有关普通住房标准范围内从严掌握。 这也就意味着,“非普通住房标准”由原来144平方米以上变为120平方米以上。国税总局的这一通知被业界解读为宏观调控“新政策”。

  新规要点取消适当浮动

  建设部原来的《通知》中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此次《通知》,等于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的规定取消了。而且,该《通知》还指出,出台这项措施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影响一购房成本将增加

  如果“普通住宅标准”界限下调,意味着一些原来可享受税收优惠的一手房和二手房都将面临税收增加的局面。

  有业内人士指出,其实,国税总局在今年9月14日开始,对“非普通住宅”转手买卖正式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就已经对一些地方的大户型二手市场产生巨大冲击。如今,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大户型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受影响的面更广了。该《通知》发出了一个限制大户型投资的信号,让有钱人在考虑投资大户型的时候考虑的因素增多了,投资比例必然下降;而准备开发大户型的发展商也会犹豫不决。

  影响二标准或重新界定

  去年颁布“国八条”后,各地相继公布了本地区普通住宅标准,北京、上海均以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为标准,深圳等少部分城市选择了上浮20%的上限,以144平方米为标准。北京和深圳都在今年5、6月间再次发布了新的普通住宅标准。

  由于此前业内曾有传言,中央相关部门将从严征收非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因此,国税总局此次下发的通知被认为与此有关。信义房产研究部主任李振宇表示,如果上述通知与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由于普通住宅标准已交由地方政府来界定,可能会因此对普通住宅标准进行“重新界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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