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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外的女儿投保 持委托书领受益金怎那么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10:04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王丹妮)被保险人在国外,领受益金难道非得让她回来才能领?昨日,在一个月内,跑了多次保险公司的李先生疑惑地问。

  10年前,李先生在朋友的推荐下,为身在国外的女儿购买了一种返还型寿险。这种保险从保单生效起的第五年,就可领到2000元的生存给付金,第十年可领2500元的生存给付金,以后每五年递增500元,直至被保险人去世。

  2001年时,李先生凭女儿签署的委托书,领取了2000元的生存给付金。今年9月18日,李先生又到了领取给付金的日子,却没那么顺利。

  据李先生介绍,他先持去年女儿签署的委托书去领,结果被告知手续不全不能领。保险公司要求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必须从美国寄来,且须在保险公司的监督下拆封。与此同时,还得准备5种资料。

  10多天里,李先生东奔西忙,终于把资料都弄全了,可保险公司依然没有给付,说是要等总公司批复。此时,李先生极为恼火,他问:同样一个保单,为何上次那么方便,这次那么难?

  据这家保险公司介绍,因为他们查到保单上的被保险人的签名,是由李先生代签的。近来,总公司对防止别人冒领的要求比较多,他们也只能遵守。

  昨晚7时,保险公司表示,已获得总公司批准,只要再补齐一个证明就可以拿到给付金了。今天,他们将到李先生的家里上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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