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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新标已执行10天 “一口吞”在昆仍有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10:47 生活新报

  10月1日起,我国新颁布的《果冻新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根据新规,“一口吞”小果冻将不得上市销售。但是记者走访发现,“一口吞”小果冻在昆明仍有销售。

  记者昨日走访了家乐福、沃尔玛、好又多等超市的散装果冻专柜,发现这些超市里的果冻都有不达标的“一口吞”果冻在销售:家乐福的小果冻比较少,警示语标示明显;沃尔玛的果冻杯口内径都在3.5厘米以上,但是少数牌子的警示语标示不明显,需细看才能发现;好又多的小果冻比较多,警示语标示也不明显,销售人员表示,这些果冻是以前生产的,一直未销售完毕,所以还在销售。而昆明一些小超市、便利店的违规现象则更为突出:有的甚至没有生产厂家信息,一些小果冻直径和1元硬币差不多大。

  为防止老人、孩子一口吞下果冻导致窒息事件发生,去年国家出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果冻的大小、外包装警示语、凝胶强度等做了严格要求: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须大于或等于3.5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或等于30克,凝胶果冻应在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小于3毫米,安全警示语的内容包括诸如:请勿一口吞食、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需监护下食用等。

  云南省食品行业协会的专家提醒家长,新标准出台,果冻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对5岁以下的儿童来说,吃果冻仍不可掉以轻心。在选购果冻时,家长需查看尺寸和警示标语,购买符合标准的果冻,尺寸过小的果冻极易滑入气管,严重时几十秒内就会夺去生命,所以不鼓励让儿童食用果冻。

本报记者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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