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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中小企业 每项限20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0:27 生活新报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昨日,云南省财政厅公布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
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同时提供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经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可向所在地
财政部
门提出申请。

本报记者 陶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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