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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银保公约拟15日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00:01 重庆晚报

  8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正式出台。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平安保险、新华人寿、友邦保险等60家公司,成为第一批签署公约的市场主体。我市此前自己制订的自律公约将根据此公约进行修订,拟于15日出台。

  《自律公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经过多次讨论、反复研究,并征求各保险公司和地方保险协会的意见后最终完成的。

  近年来,借助银邮的众多网点,我国银邮市场发展良好,保费收入占全国寿险业务的四分之一,在我市,则达到了三分之一。如此大的市场,自然成为各家公司首先发展的重点。

  然而在银行、邮政间的销售人员不专业,往往易给消费者造成消费误导,使其发展受到制约。对此,此次出台的《自律公约》将从销售人员资格管理、手续费支付方式、手续费比例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严禁各保险公司以协管员或其他任何方式在非本公司代理网点销售保险产品。同时,要求手续费率上限不得超过3.2%。

  据了解,早在2004年11月,我市就已出台了《重庆市银行邮政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行业自律公约》并正式实施,2006年4月,其修订稿出台,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各寿险公司经营银邮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标准,不得超过以下上限:分红型趸缴五年期3%;趸缴八年期3.4%;趸缴十年期及其以上3.5%;万能型3%。并规定单方撕毁公约或拒不执行公约的,由协会没收全部自律保证金,并加罚违约金20万元。

  对此,我市保险行业人士表示,根据此次全国公约的出台,重庆市的地方自律公约与之相冲突的地方将进行调整,比如趸缴十年期及其以上3.5%的手续费就可能要下调。

  不过,具体修订方案将在9月初召集会员单位共同商议,并拟订在9月15日之前完成新的重庆银邮保险自律公约。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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