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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最年轻富豪落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10:13 生活新报

  “民营企业家”掏空国有上市公司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已锒铛入狱。据悉,周益明涉案金额高达7.6亿元。顶着“福布斯最年轻富豪”光环的周益明,在入主明星电力时净资产实际为负数,那么他是如何取得明星电力价值3.8亿元控股权的?

  11万元换来27亿身价

  明星电力是遂宁市380万人口水、电、气的主要供应商。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欲转让28.14%的国有股,价值为3.8亿元。当时的明星电力没有外债,企业流动资金达1亿元。周益明立即着手成立深圳市明伦集团与遂宁接洽,但当时他的公司总负债已高达2.8亿元,净资产实际为负647万元而按照规定,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集团公司净资产的50%。

  为了达到收购资格,2003年3月,周益明让人找到深圳市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要将公司净资产做到10亿元以上。而在拿到公司资料的第二天,这家事务所就作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
审计
报告。更离谱的是,由于收购上市公司需要有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又补充了一份2001年度的假审计报告。

  周益明一夜之间从“负翁”变成了“身价27亿元的富翁”,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11万元业务费。

  贷款成收购资金

  据遂宁市公安机关侦查,2002年8月,周益明的企业还只是深圳市明伦实业有限公司,周益明一边虚构明伦集团与遂宁市洽谈收购事宜,一边临时组建所谓的集团公司。他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某公司,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直到2002年12月,明伦集团才正式完成了工商注册。

  虽然顶着“27亿元身价”的光环,但周益明仍拿不出一分钱来收购明星电力股权,他的眼睛又盯在了银行贷款上。而按证券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银行贷款严禁用于上市公司收购。但周益明与银行高管的“深交”发挥了关键作用。

  据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郭俊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行长韩茂胜等人交代,2003年周益明向他们明确提出收购明星电力资金上有缺口,希望他们能“支持一下”。但银行资金不得用于上市公司收购,为了规避监管,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浦发行深圳罗湖支行及广发行深圳分行春风路支行都作了一个“过桥贷款”的方案: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给周益明放贷,使他获得了3.8亿元资金。

  赤裸欺诈竟蒙混过关

  在股权转让前,遂宁市曾派出考查组到深圳市考查明伦集团。周益明经过精心安排,带着他们到自己合作伙伴的企业参观,并称是自己的企业。这样赤裸裸的欺诈,竟然成功地蒙混过关。

  周益明在被捕后交代在入主明星电力后不到4个月,就从明星划走了5亿元。然而面对这样庞大的可疑资金流出,作为公司国有股代表的总经理周某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反而收受周益明的贿赂,坐看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目前明星电力原总经理已被“双规”,初步查明其收受贿赂达百万元以上。

综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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