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商业健康的保险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本报特请我市保险专家对此进行解读。据介绍,与2000年颁布的《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相比,不仅新增了护理保险,将原“收入保障保险”调整为“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并且不得设置不合理给付条件,使市民获赔更有保障。
新增护理保险
市保险专家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2005年底,国内共有8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健康险业务,产品已近千种,而我市的保险产品都有上百种,不过仍然不能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促进产品创新方面尝试了一些新举措。一是使得健康险条款费率更多样,公费社保将区别对待;二是《办法》在产品设计、销售管理等方面突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三是淡化投资色彩,叫停返本型健康险;四是重疾险理赔标准将“服从”通行医学标准,如此,保险公司今后不能以“未按条款要求接受某种治疗方式”等为由拒赔。
而与2000年颁布的《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相比,新增了护理保险,并将原“收入保障保险”调整为“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应理性购买返还健康险
此《办法》一经出台,各家保险公司就开始忙于梳理自家健康保险产品。由于该办法明确规定,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因此,近日来,我市该保险产品销量猛增。
我市寿险公司人士表示,由于目前销售的返本型健康险拥有保本功能,简单地说就是市民在购买保险之后,如果不生病,本金并不会减少,一旦生病就会得到赔偿,相当于舍去银行的部分利息拿来换了保障。因此,这也成为了许多无法承受高额治疗费市民的选择,而一度成了寿险公司的卖点。
我市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等多家寿险公司人士表示,面临叫停这半月以来,我们销售大厅里购买返还型健康险的市民竟打起了拥堂。专家提醒市民,由于《办法》给保险公司留有产品调整时间。也就是说,返还型健康险可能在短时间内不会停售,因此市民应理性购买。
健康保险将单独核保
此外,我市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办法》规范了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基本条件,要求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建立健康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制度、精算制度和核保理赔制度以及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还要求经营健康保险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和核保人员。长期来看,新规出台利大于弊,有利于规范市场、建立市场诚信,也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购买健康保险。
记者马陵琳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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