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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重庆市分行签定机动车(含交强险)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9:22 工行总行

  近日,工行重庆市分行与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签定了机动车(含交强险)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双方本着“紧密合作、诚实守信、规范操作、互相谅解、共促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各自的营业机构、网络、人员等资源优势,着力开创保险代理业务新局面。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险条款内容包括:家庭自用车损失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机动
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特种车保险条款;摩托车、拖拉机保险条款;机动车提车保险条款等。

  

机动车(含交强险)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的签定,有利于该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险代理业务范围,建立保险代理业务长效机制,实现保险代理业务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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