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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案”主角对新规看法不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10:30 生活新报

  “徐工并购案很有可能是实践新规有关规定的外资并购第一案。”徐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岩松说。

  7月下旬及8月上旬,商务部会同多个部委,召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工程机械协会等举行“徐工并购案”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记者注意到,新规第五十二条恰恰作出了一条新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可能造成过度集中,妨害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应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日内,共同或经协商单独召集有关部门、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举行听证会,并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表示,“徐工并购案”因为新规而“变得更复杂了”,但并没有作出具体解释。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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