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半之久的“健力宝事件”终于在18日走上了法庭——18日上午9点,张海行政诉讼案在广东佛山三水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张海的缺席、被告三水区工商局的代表没有亲自出席、三个被追加的“第三人”也都是律师到场,这让庭审实质上成为了律师间的“较量”。以至于刚一开庭,作为第三人之一的汇中天恒投资公司的代理律师,便因为原告辩护律师的助手
是否可以在代理人的座席上就座,与原告张海的律师张民发生了口舌之争。
“我们强调三点理由。”庭审开始后便进入法庭陈述阶段,张海的律师张民表示,首先,作为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三水区工商局显然不具有公司登记权;其次,其在程序上有三点是违法的,包括受理申请的文件不齐全、受理申请的文件不符合法定时限、股权转让协议记载的事项不符合法律要求;最后,被告所使用的三水公投公司出具的解决纠纷的公函,不能作为法律文件。
对此,被告三水区工商局的代理人和三个“第三方”的代理人均表示,原告张海在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后,已经不再是公司股东,因此没有起诉资格;另外,原告关于股东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诉讼请求能否合并处理存在疑问。
然而,正当法庭准备对此展开调查的时候,坐在后排的“第三人”们与坐在前排的三水区工商局的代理人交换了一张字条,之后,被告方与“第三人”们便将问题的“矛头”共同指向了原告所提出的“要求撤销股权变更登记”,并指出,“在工商局所列举的8项变更登记事项中,并无‘股权变更’这一项”,同时表示,也不同意法官所提出的“为了让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可以假设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关于股东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1个小时后,审判长不得不宣布休庭,经合议后择日再审,但坐在审判庭内的人们,一时竟不知道是该安静地离去,还是该继续留下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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