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正文
 

没签合同难维权? 劳动部门:保留了证据就不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 07:4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 魏曦 通讯员 彭燕娥) 昨日早晨,尽管下起大雨,众多市民仍赶往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在西北湖广场设立的劳动法宣传点,养老保险、工伤认定、劳动维权方面的问题成为咨询热点。

  职工应留心收集证据

  “我在一家单位干了5年,没签合同也没办社保,现在我能不能投诉?”王先生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不等于就不受法律保护。”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职工平时应注意保留工资条、考勤卡、工作证等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以备将来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如一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劳动监察部门可要求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

  职工也可提起工伤认定

  “脚在工作中受伤了,单位却说不是工伤,我该怎么办?”昨日,刘先生拄着拐杖前来询问。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称,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