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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实施在即 更须注重险种搭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10:19 扬子晚报

  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无疑已成为驾车族近期最为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买了“交强险”之后如何搭配商业车险,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是这几天考虑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不仅是“交强险”,在选择重疾险、房贷险等险种方面,也要善于搭配。

  “交强险”并非万能

  “交强险”的费率和赔偿责任限额无疑是车主最为关心的,虽然目前这两个问题还没有最终确定,但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 交强险”的费率和条款由保险公司自己制定,保监会只对其进行监管审批。作为一个全新的制度,“交强险”与现行的“三者险”相比有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强制性、赔偿原则、保障范围、经营原则、责任限额分项以及条款与基础费率等方面,综合考虑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在施行初期阶段费率不会很高。

  虽然现阶段费率不会很高,但还是一笔支出,不少车主正在考虑7月1日实施“交强险”之后,是否还要买商业三者险?

  对此,专业车险专家表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了赔偿标准,加大了车主的风险,而“交强险”所体现的是最基础的保障,

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很有可能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从目前的测算来看,“交强险”应该可以覆盖70%的事故赔付,剩余的部分还需要通过由商业三者险来补充。不仅是商业三者险,对于车主来说,在购买车险的时候,最好同时关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和盗抢险,才能获得充分的保障。

  保险

理财重在搭配

  综观目前保险市场的众多纠纷,大多是人们对于保险产品的认识误区所致,特别是许多人想买一种能涵盖各种保障的“万能险”,这可能缘于某些保险机构的误导,就像前一阶段人们认为重疾险是“保死不保活”一样。其实,

医疗保险品种远不止重疾险一种,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住院费用补贴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都是单单一个重大疾病类保险所不能涵盖的。

  与重疾险相比,旅游保险也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虽然旅行社在收取的相关费用中已包括了保险费用,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旅行社为了规避风险给自己上的保险,如果游客搭载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吃了旅行社提供的饮食发生食物中毒等,旅行社需向游客赔偿。一切非旅行社原因发生的事故,如客人突发疾病、自行活动发生意外时,旅行社都不负赔偿责任。为保险起见,游客还应为自己上“双保险”,像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旅游救助保险等都是可以考虑的。

  买得多不一定赔得多

  随着风险意识与日俱增,人们也越来越关注保险的搭配问题,不少消费者认为,保险越多越好,保额越高越好。但事实并非如此,确实有不少险种可以多买,也可以多赔,如基本寿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额通常是不作限制的。而有些险种即使买得再多也不会多赔,比如报销型医疗险、儿童寿险、家财险等,如果重复或超额投保,其实是在花冤枉钱。

  保险并不是万能的,保险不能提供所有的保障,保险的价格与其保障的责任是相关联的。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保障,这就是保险理财的精髓所在。(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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