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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欲试探信用风险 人支票或全国通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5:07 生活新报

  个人支票有望打破仅在同城使用的限制——全国通用。目前,广州、上海等城市已经开始试点推广个人支票。

  有消息称,央行最近已经同意对大力推动个人支票业务的发展进行必要的论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马德伦日前在上海表示,丰富票据种类、建设全国统一的票据集中处理中心,将是下阶段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 昆明市商业银行

  云南率先推个人支票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清算分中心业务拓展部总经理杨跃华告诉记者:“下一步,我们可能会大力推进个人支票业务的发展,首批客户应该是高收入阶层,比如企业的老总和CEO。央行也同意这么做。”

  尽管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银行界人士普遍对此保持沉默,但是,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透露说,其实,昆明市商业银行(下称昆商行)已经开始推行个人支票业务,这在云南是第一家。

  “我们推出个人支票业务,实际上是为了向客户提供一种新的结算工具,也是希望通过开展这一业务吸引大量的个人客户。”昆商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唐文云说。

  昆商行对购买个人支票的客户的条件要求主要有两条: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历史;没有在其他账户上违规而受到处罚的历史。

  人民银行至今没有出台具体详细的个人支票管理规定,那么昆商行开办个人支票业务的合法性是什么呢?唐文云说:“人民银行2003年4月10日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有一句话对个人支票业务的开展开了口子。”

  记者注意到,《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中表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

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这一规定很简略,之所以现在银行界普遍没有推出个人支票业务,原因可能是很多银行没有对这一条规定进行研究,而且更有可能是由于对中国的信用环境缺乏信心。”昆商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唐文云强调。 普及个人支票

  信用风险是最大影响

  有银行界人士透露说,根据银行界内部掌握的调查结果,目前,只有中央政府的信用风险率为0,而省级政府的信用风险率平均则高达50%,再下一些级别的政府的信用风险率则更高。“政府尚且如此,民间就更不用提了,”一位银行界资深人士抱怨说,“也许这就是中国各大银行不愿推行个人支票业务的最重要原因。”

  信用环境如此难以令人放心。人民银行要想推广个人支票,就可能受到银行界的冷遇,因为各银行都会为防范自己的风险而采取不同的办法来对待个人支票业务。个人支票的确能丰富人们的结算方法,而且从理论上说个人支票可以无限制转让。不过,这一切要起作用,都得靠人们的信用程度达到一定的高度来支撑,否则就可能造成新一波商业欺诈浪潮。

  至于下一步中国个人支票将怎么走,人们注意到2005年5月央行发出的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支票业务发展,人民银行将扩大支票的使用主体,大力推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使用支票,促进支票业务的均衡发展。

  有消息说,银行方面还将从多方面推动支票业务的发展: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使支票在更大范围内流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积极研究影像交换技术等在票据交换领域的运用,实现票据截留,以缩短清算时间,提高结算效率;建立和完善支票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支票支付风险。另外,人民银行还规定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并将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

  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就算央行规定再多,也不可能一下子改变目前诚信严重缺失对个人支票普及构成的致命影响。有业内人士指出:“个人支票的普及可能是几十年以后的事,如果勉强普及,很有可能带来难以估计的商业欺诈风险。”

首席记者 李建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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