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投入运行的第二年。由于对这一新规的诸多细节还不甚了了,或存有误解,一些还贷客户在不经意间,给自己留下不良信用记录。银行理财专家表示,大部分还贷客户需要改变一下习惯,才不会因失误,上了信用黑名单自己还不知道。
四种误解导致信用不良
据工行省分行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分析,还贷客户留下不良记录,主要原因来自四种误解。
误解一:当期还贷等于规定扣款日前还贷。有位女士有两笔住房按揭贷款,在即将还完贷款时,申请住房抵贷款,并强调她以往还款非常准时,希望尽快发放新贷款。可经查询银行的信用记录,却发现她已上了黑名单。原来,她一直认为只要当期(当月)存入资金就能归还贷款,而不知需在银行规定的扣款日前存入,由此造成她在五年的按揭还贷过程中,累计逾期13次。
误解二:共同投资,他人未还贷与己无关。邱先生是位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资产几千万,按理申请个人经营贷款毫无问题。但工行查询后,却发现该客户的个人信用情况很糟,原来他和亲友按揭贷款共同购房,约定他还前5年按揭贷款、亲友还后5年的,可亲友却因某些原因拒绝还贷,造成共同房产进入法院拍卖程序,他在银行也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
误解三:还贷委托他人,此后不必过问。王女士是位成功的家具经销商,2003年购置了家用轿车,申请了汽车按揭贷款,并将还款事宜交由公司会计负责。可因会计怀孕,公司新聘的会计根本不知道还贷这回事,造成了汽车贷款还贷累计逾期13次的记录。
误解四:小额欠款与信用没有关系。有位先生与某通讯公司签了手机包月协议,可用后不到半年,就因质量问题和该公司发生纠纷,后来他选了其他公司,就忘了还通讯费。虽然这位先生还款逾期的金额很小,但不良信用却已记录在案。
设置还款账户有许多讲究
据了解,最近有客户希望用贷记卡还贷,如遇忘了还贷、资金掉头不便等情况时可以透支,然后由银行提醒客户在免息期内还贷,免得出现不良记录。这一方法从理论和信用卡的功能设计上说是可行的,但因有关控制风险的宏观政策法规尚不可松动,此举目前仍不能成行。
银行理财建议,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办理还款账户(一张贷款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约定每月按期划款还贷(此前银行与客户双方应签订贷款合同、委托扣款协议)。思维清晰,记忆力强的客户可以采取每月一次,定时还款。反之,经常奔波的客户则可以一次存足一定数额,在一段时期内由银行自动划扣。这样就可以保证有效还贷,信用清白,节省精力和时间。据了解,在个人征信系统投入运行的模式中归还按揭购房贷款,不外乎等额或等本金还款两种方式。客户可以提前还贷,递减还贷,但都需事先与银行约定,征得同意,由银行事先修改该客户的扣款时日和额度等数据。
需要提醒客户的是,一次性支付数倍的月还款额,或约定增加月还款额,是被银行允许的。但一次多还再数月不还,是不允许的。因为多还部分等于提前归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可以冲减还贷期数,但不能代替以后月份的还款。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按央行的规定,商业银行对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执行新的调高利率,月还款额将有所增加。客户应注意这一变化,存足还款额度,否则会留下不良记录。还有,当月忘记还款,下月即使双倍返还,也会被银行计算机系统视为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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