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涨五成 4月10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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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7:43 北京晨报 | |||||||||
下月10日起执行,针对国内航线 从今年4月10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提高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 800公里以下和以上航程分别涨至30元和60元
晨报讯(记者 彭宇 彭岚兰) 我国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自去年8月恢复征收后将首次上调。4月10日起,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下和800公里以上航程的燃油附加费将分别涨至30元和60元。 由于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不断上涨,经国务院批准,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宣布上调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 此前,相应航程的燃油附加费始终维持在2005年8月首次征收的20元和40元的水准,此次调整分别比原标准上涨了50%。 由于全球油价高涨,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批准航空公司恢复对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当时原定征收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但由于国际油价的持续高位和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燃油附加费征收先后进行了两次延期。首次延期是从2005年12月31日延至2006年3月31日,第二次则将征收日期从2006年3月31日向后无限期延长,何时截止至今没有明确时间表。 此次燃油附加费上调前,国内三大航空集团曾向民航总局提出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以内增至50元、800公里以上增至100元,但这个要求最终没有获得批准。在油价及相关价格的调整上,国家显然坚持逐步稳定的调整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