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追回四十多亿挪用资金 整改公告首次发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迟明霞 29日北京报道 国家审计署今天首次发布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公布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共追回和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64亿元,按规定拨付使用滞留、闲置的资金117.62亿元,促使有关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1.83亿元。
根据公告公布的2004年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针对发改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直接预留74.8亿元,实际年初落实到项目的资金未达到总量的75%问题。发改委在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年初下达到具体项目的比例已超过75%;针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在2004年开始实施的“优质粮产业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工程”,而发改委在年底才下达国债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部分国债投资计划下达迟缓的问题,发改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下达计划。 关于人民银行、广电总局的收支未完全纳入中央预算的问题,目前的整改情况是: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均未在中央预算收支中体现,且人均基本支出水平过高的问题,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人民银行实行费用专户管理;二是要求人民银行费用支出预算严格按部门预算方式编报;三是修订人民银行现行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银行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预算科目设置和审核程序。 对广电总局的收支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公告称,财政部从2005年起,已经将广电总局集中的中央电视台4亿元收入纳入预算。从2006年起,将全面取消广电总局集中中央电视台收入留作自用的做法,并对中央电视台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新体制。探索经验后,将比照此做法解决集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资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