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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险业等待强制三者险细则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0: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备受瞩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昨日出台,记者在昨晚第一时间采访了成都保险业内人士。他们称,《条例》正式出台后,各地区还将根据地方情况出台更详细的配套法规和解释,其中还有一个过渡期。

  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说,强制三者险与商业三者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强制三者险处于赔付最前沿,但凡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即使投保人无责,保
险公司就要先行赔付;超过限额部分,再由相关人员承担。而商业三者险则是“有责赔付”,只在投保人有责任时才赔付。此外,未来没按照规定投保强制三者险的车主将面临高额罚款,处罚所得的款项用于国家设立的救援基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按照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进行赔付,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将由救助基金垫付。“离真正实施的7月1日还有三个月,目前保险公司非常关注的细节问题还没有解决。”几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商业三者险承担着强制三者险的赔付责任,使不少保险公司已经不堪重负,“目前的法律环境对保险公司非常不利,一旦发生三者险赔付诉讼,保险公司必输无疑。” 本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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