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变化导致收入下降 万州的哥寻求司法裁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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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9:13 时代信报 | |||||||||
记者 李星辰 邱敏 报道 仲裁费难倒出租车司机 3月9日下午,万州谢兴强等5人带着复杂的心情踏进重庆市仲裁委大门。近一年来,160多名出租车司机经过无数次讨论和思想斗争,最终决定通过司法程序来寻求公正。而这笔
上海律师斯伟江是出租车司机的委托人,这160多份仲裁申请书他的公文包已放不下,他只好用一个大袋子提着走进仲裁委。仲裁委事务处计算出了本案仲裁费,争议标的达2000多万元,仲裁费是137万多元。 类似于谢兴强这样横下心决定打这场官司的有160多名。“这个官司代价很大,137万元加上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相当于每个出租车司机要凑1万元。而这1万元在万州这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区,就差不多是我们一年的收入。”谢告诉记者。 目前,出租车为这场官司一人暂时只凑了1000元,律师费也没有给,他们的钱还远远不够。这5名代表向仲裁委提出减少费用的申请,但暂时还没有批下来。 斯律师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们的仲裁费用如果不能减,也并非没有办法。他们可以采取几项措施,首先可以把每个出租车司机请求偿还的风险抵押金部分减少,这样总的诉讼标的就可以减少到1000多万元,仲裁费也按照相应的比例下降至70万元左右。 如果出租车司机觉得这样不妥,他们可以先让其中的10个人先告,其他的人则可以等仲裁结果出来之后,根据结果再做是否申请仲裁的决定。这样一来,经济上就不存在负担,更多的出租车司机可做选择。 “总之,不管案件结果如何,不管这条路多艰难,我们都要走下去,我们和东赢公司已经无法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完全是逼出来的。”一位姓郑的代表说。 市场变化带来收入下降 对于纠纷的起因,要追溯到5年前。2001年,重庆东赢客运发展有限公司在万州按程序依法取得400辆出租车经营指标,经营期限为8年。在完善各种手续后于2002年按政府的要求以自营方式分批次将出租车投放市场。 公司对投放的出租车实行定额管理。当时,东赢公司出租车司机的收益比较高,一般主驾能每月拿到4000元左右,副驾能拿到1500元左右。 这一情况直到2005年发生了变化。2005年7月,万州区政府决定将到期本应无偿退出出租车市场的987名个体经营者采用三换一的方式新增271个出租车经营指标,并于9月投入271辆出租车投放市场。 随着出租车的增加以及燃料费在全国范围内的上涨,驾驶员的收入与前三年相比也开始减少。出租车代表谢兴强告诉记者,他是2005年于重庆东赢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租赁的期限为5年,当时他向东赢公司交了38800元的部分租赁费用,以及3万元的风险担保金,因他是转租的,又产生了9000元的转租费。一共投入了近8万元。谢每个月向公司交5000元——6000元的“份钱”,其余的归自己所有。谢是下岗工人,当他东挪西借凑够了这笔费用时,他认为现在应该有了一个稳定的收入。 谢称,起初几个月,他的收入还不错,可到了7月份收入急剧下降,最低的时候一个月只有400来块钱,家里生活都成问题。 在万州,和谢兴强有着同样烦恼的出租车司机有200多人,他们都是重庆东赢客运发展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万州东赢公司)出租车的司机。生存艰难的出租车司机们多次向东赢公司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合同,把每月的“份钱“降低一些,但是东赢公司认为合同既然约定,不能随便更改。 出租车司机又拿出2004年万州价格认证中心的对万州出租车市场的认证,他们计算出重庆东赢公司的利润为47%,管理费在3%的情况下,认为出租车司机每月缴纳3709.89元是比较合理的“份钱”,但依旧没有得到东赢公司的认同。东赢公司认为,在合同签订前驾驶员还单方面向公司出具了申请书、承诺书。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随着出租车的增加以及燃料费在全国范围内的上涨,驾驶员的收入与前三年相比也开始减少。 抖露详细账单 东赢公司表示“企业仅有微利” “我们也不想打这场官司” 记者 李星辰 邱敏 报道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 2006年3月10日下午,记者约见了东赢客运公司的负责人。事实上,面对这一场浩大的集体诉讼,负责人的心情也十分复杂。他直言不讳的告诉记者:“我既想打这场官司又不想打这场官司,想打是因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不同,因此这件事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是最好办法;而不想打则是不愿意看到这笔天价仲裁费,出自收入不算高的出租车司机,加大了他们的负担。” 东赢公司管理出租车营运的曾处长向记者介绍,2005年公司在出租车司机提出减少“份钱”的申请后,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经营情况的调查采用了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2003年至2005年9月30日在万州经营的四家出租车公司车辆,样本总量为80辆进行调查。 东赢公司计算出旺季最高月份平均收入为17603元,淡季最低月份平均收入为10987元,全年月平均收入为13825元,上述数据不含未打表部分。驾驶员每月上交公司5200元后,尚需支出燃气费2100元、修理费500元。综合以上数据,驾驶员旺季最高月份平均净收益为17603元-5200元-2600=9803元,其中主驾可得8600元、副驾得1200元,淡季最低月份平均净收益为10987元-5200元-2600元=3178元(其中主驾1900元、副驾1200元),全年月平均收入为13825元-5200元-2600元=6025元(其中主驾4800元、副驾1200元)。 即便在2005年9月万州区新投放270余辆出租车、月平均营业额下降10%的情况下,驾驶员的月平均收入仍有4642元(主驾3400元、副驾1200元),计算公式为:13825元×(1-10%)-5200元-2600元。由此可见,一辆车两个司机,平均收入应该在2000元以上。在万州地区,一般生产企业工人月收入在600-800元,而出租车驾驶员月工资近2000左右,应该算是高工资。 对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曾处长十分肯定的说:“这些数据是来源于我们出租车上面的IC卡原始记录,IC卡上清晰记录了每趟次乘客上、下车时间,行驶里程和营运收入。” 公司承担了经营风险 对于出租车司机所称东赢公司是暴利,曾坚决否认了这一说法,他告诉记者:每辆出租车每月向交纳责任制营运收入为逐年递减方式,第一年最高交5600元,第八年最低交3800元,单车月平均向公司缴纳5200元,在抵扣了安全保证金后,责任制经营者向公司实际月平均交款少于5200元。但是公司每月承担的费用非常大,按照目前的标准,养路费每个月400元(签订包缴合同后实交280元),客运附加费260元(实交182元)、运管费80元,定额税239.96元(2006年1月1日起为365.24元)、保险费扣除优惠后实交650元、座套及工作服月摊销14元,车票及工本费15元,车辆折旧费1634.17元,使用权平均摊销729元,车船税及其它零星成本25元,单车月管理费用分摊450元,事故损失190元,财务费用487.5元,所得税150元,合计5124.63元。 “根据上述数据,即便是不了解客运行业的人也知道这已经是微利了,试问企业还有多大的让利空间呢?”曾说。 与低利润相对应的是高风险。出租车的风险主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上。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在除去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驾驶员还能承担,但对于重、特大交通事故,驾驶员是无力承担的。而公司作为车辆法定产权人,往往承担了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举公司的一起事故案例来说,一辆出租车在高速公路上与严重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人相撞,造成该行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行人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最后经法院判决,公司作为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的主体,承担了全部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有的案件法院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人,也会判决公司对相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对公司来说,经营风险是难以预计的。 “翘脚老板”造成了两边亏? 那么,为什么出租车司机称生活艰难呢? 东赢公司的曾处长认为,正是由于万州出租车驾驶员前三年的高收入,从而形成了一些驾驶员自己不上车经营,而是雇佣两名司机驾驶出租车,司机再向其交“板板钱”,自己则在家里收钱。更有一些人把公司出租车当成一种投资项目进行经营。如果是这样的话,经营者不用开车月收入也可以拿到几千,这就是所谓的“翘脚老板”。因为多了这样一个中间环节,第一主驾的收入自然下降了,所以在万州区政府投入新车以后,收入再次下降了。 “与你们签订合同的都是这类‘翘脚老板’吗?”记者问。曾回答称,他们一直没有调查清楚到底有多少,反正这类人肯定是有的。按照公司的规定,经营者原则上须自己当班,全月出车12天以上。 曾处长认为,出租车的产权属公司所有,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事实上是劳动关系,而并非承包关系。公司之所以是租赁合同,是借鉴了经济发达地区上海出租车公司管理模式,采取责任制经营是企业为了安全生产,企业采取的内部经营管理行为。以此“奖勤罚懒,多劳多得,节约归己”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