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2.8%到51%,从直辖初期到去年年底,重庆个体私营经济对全市GDP的贡献率增长了一倍多。
对于既是老工业基地,又具有大城市、大农村的区域格局的重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难度无疑比国内很多城市都大。
但就是在这样一种现实下,重庆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这股推动重庆经济的主要力量崛起的背后,重庆市工商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日,本报记者对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周朝东进行了独家专访。
记者专访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周朝东
记者 黄光红 报道
放宽准入条件
记者:近几年来,重庆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头有目共睹。在这样的过程中,重庆市工商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周朝东:概括来说,主要有这么几项,即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条件,减少个私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在个私领域就业;服务“三农”,扶持农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支持库区移民投身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创新个私监管与服务;保护个私企业无形资产;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重要作用。
记者:在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条件方面,具体的做法是什么?
周朝东:2003年底以来,在新《公司法》还未降低公司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时,我们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及《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范围和管理限制,放开注册资本限制条件。
具体措施是:对民营科技型、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非公司制企业,试行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适当分离制度,由工商部门先行确定其企业主体资格,以方便其从事筹建活动或办理相关手续;降低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限制并实行资金分期到位制——生产型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50万元降低到2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30万元降低到10万元。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下的生产型、科技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首期缴付2万元办理工商登记,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降低民营企业集团设立条件——民营企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数量由5个以上降为3个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由2000万元以上降为1000万元。
另一方面,我们放宽了民营企业非前置许可项目经营范围核定限制,规定在审批时,可以以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为核准内容。此外,还对限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章进行了清理,将原执行的284项前置审批项目减少为157项,减少了个私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帮助下岗人员就业
记者:自重庆直辖后,截止2005年底,共有39.758万下岗失业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了再就业。这些再就业者中,仅2005年就有4308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投资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达13356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的有511人,个体工商户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656人,私营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1557人。请问,工商部门是如何让这么多人以不同的方式实现再就业的?
周朝东: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服务力度。全系统除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外,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对兴办非主业经济实体的国有、集体企业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免收登记费,对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安置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私营企业,减半收取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费;对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其人员总数50%以上(含50%),并与被录用者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企业,3年免收年检费、变更登记费。
对初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我们则实行“帮一把、扶上路”的办法,即建立工商所定点联系制度,规定各所联系5至10户经营户,帮助其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例子:在江津市几江农贸市场,有20多下岗职工经营者在刚开始涉足农产品经营时由于搞不懂该如何去做买卖,生意很差。该市工商局得知这一情况后,专门安排人手给这些经营者提供小商品购销信息,帮助他们推销初次进货的积压商品。事后,经营户们联名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工商局,表达了心中的感激之情。
记者: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都下发了有关“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提出了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根据这样的通知,重庆市工商局今年有什么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新措施?
周朝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通知,我们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贯彻执行新的扶持政策,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新的扶持政策主要有: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包含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凭劳动部门核发的“下岗证”、“失业证”和“低保证”由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从核准营业执照之日起,在3年内免交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05年底前核准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在剩余期限内继续可享受,直至3年期满;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但办照时因未办理“下岗证”、“失业证”和“低保证”而未享受新的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扶持政策,可享受的时间为3年期限减去其从事个体经营的时间。
服务“三农”
记者:党和国家政府近几年特别关注“三农”,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重庆是一个大都市带大农村的城市,发展农村经济尤为重要。重庆市工商局在支持“三农”、发展农村非公有制经济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周朝东:主要是实行优惠政策,支持农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对外出务工农民回乡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律减收20%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免收管理费;对回乡兴办私营企业、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分别减收工商登记费20%与50%;对农村流动商贩实行备案制,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规费;开通农村经济的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快速、优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同时,我们对农民创业的经营范围也放得很宽:凡是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领域,农村经济都可以进入;农民兴办经济实体,可自由选择登记类型。对申办经济性质为股份合作制的,予以支持。允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经营服务范围(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经营品种和项目除外)。
为鼓励扶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我们还开展了系列送法下乡活动,把编印的有关个私企业办照指南、“走近三农”便民手册等近4万份宣传资料发放到了农民手中。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全市创办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60户,外出务工农民回乡从事个体经营的有8891户,占当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的9.42%,这些个体经营者获得的减免费用总额达217。83万元;2005年,全市共办理涉农企业3750户左右,其中农户创办企业780户,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1587户,促进了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
记者:据我了解,你们还在大力发展农业经纪人,促进农民增收。
周朝东:重庆农村面积广阔,农副产品资源丰富,但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并不畅通,制约了农民增收。为此,市工商局指导区县工商局和私个协会,大力发展农业经纪人队伍。从2005年3月开始,各区县工商局与个私协会因地制宜,贴近广大农民的需要,采取走乡镇、进院坝等形式,举办了一系列“走进三农、发展农村经纪人”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纪纪人基础知识、经纪人经营规范、经济合同法及商标知识等。
另外,我们还不定期组织农业经纪人到市内各大批发市场学习考察,积极构建农副产品走向重庆大市场的绿色通道。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148次,培训人员10102人,新发展农村经纪人586人,新成立农村中介组织44个。这些农业经纪人经过培训后,在开拓当地农产品市场,扩大农民增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綦江的农业经纪人吕定权告诉记者,培训使他开阔了思路、增强了信心。目前,他已经与15471户农民签定了23543亩农产品的定单合同,涉及到的农产品生姜、辣椒、藤菜、南瓜等6大类产品,价值达696.6万元。
记者:重庆是三峡移民的重点省区市,截至2004年已累计搬迁移民80.5万人。不但移民外迁任务重,而且内迁移民就业也很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们是怎样支持库区移民就业的?
周朝东:这项工作由库区工商部门在做。万州、奉节、云阳、忠县等移民大县的工商局与个私协会联合建立移民技能培训基地,组织了烹饪、建筑、电焊、铸造、水电、保洁等29个工种的短期培训班,无偿对移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积极联系规模大、效益好的个私企业吸纳有技能的移民就业。目前,超过4000名的移民在80多家个私企业实现了就业。
同时,库区工商部门还组织个私企业主到移民新区介绍创业经验,传授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鼓励移民到农村承包荒山、荒地、荒滩。截止目前,已有2000多名移民到移民新区周边从事种植养殖业。如沙河移民刘某在山区承租200亩土地,办起野猪养殖场,年收入达200多万元;移民冉某在走马承租土地250亩,办起了水果蔬菜基地,解决了100多名移民的就业。
记者:近两年,建设服务性政府已成为各级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作为市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重庆市工商局一定在这方面为个体私营经济做过一些富有特色的事情?
周朝东:我们近几年一直在努力改进工作方式,为个私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是创新年检方式,全面推行滚动年检。2002年,我们本着方便企业的首要原则在开发区试行企业滚动年检。几年以来,通过简化年检内容,实行内部网络流程,我们将年检时受理-审查-审核的三个环节缩减为审查、核准两个环节,不断完善了滚动年检制度,彻底避免了私营企业排长队等候年检的现象,提高了的服务水平。二是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生、专业军人、务工返乡农民专用办事窗口和再就业“绿色通道”,推行“立等可取,当日办结”、“上门服务,现场办照”的工作制度;对下岗失业者等人员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的,核发营业执照予以支持。
记者:按照中央的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应在工作上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则是对从事经营的个人与企业进行监管。请问,重庆市工商局在监管方面进行了怎样的创新?
周朝东:在大力倡导对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先行的同时,我们也积极推行个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个私企业诚信建设。其中之一,是实行年检免审制度,树立私营企业诚信典范。2004年,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企业年检免审申报认定制度。经基层工商所实地审查、区县工商局严格评审、市工商局审核,当年认定了经营情况良好、商事信誉高且无违法记录的320户私营企业为重庆市首批年检免审企业。2005年,我们继续深化年检免审制度,放宽免审条件,延长免审期限,又认定了一批AAA级3年免审、AA级2年免审的私营企业,并设立“免审绿色通道”,让免审企业随到随检,立等可取。
另外一项工作,则是将个私企业中高危行业整治和监管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危险行业日常监管制度化建设。将煤矿、药品、食品加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等13个行业列为一类监管对象,严格规范此类个私企业市场准入、年检、验照的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严把准入、退出关口,强化实地检查、部门通报和主体退出后延监管。推行分片监管责任制,将监管范围、任务、职责细化到街道、社区,落实到人头。同时,建立二级监管台账,实行经济户口、专项台账动态管理,对危险行业企业实行近距离和零距离监管,并充分利用“12315”举报网络,广泛受理危险行业市场主体举报,快速反应,快速行动,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和有违法违章行为记录的经营主体实行实时监管,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共同构筑联合执法机制。
记者: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市政府为此提出了“商标立市,品牌兴市”的战略。请介绍一下重庆市工商局实施这一战略的措施及成效。
周朝东:为了落实重庆市政府提出的“商标立市,品牌兴市”的战略,积极发挥工商部门的商标管理职能,我们重点对个私企业的商标使用和管理加强指导工作,积极引导个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针对个私企业商标意识淡薄,注册商标拥有量低,商标使用管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等现象,我们提出:通过抓宣传,着力提高个私企业商标意识;通过强服务,积极指导个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通过重培育,积极抓好个私企业品牌培育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多次开展了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同时,各区县工商局还召集辖区内的个私企业就注册商标和保护商标专用权问题召开了座谈研讨会,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另外一个方面,由于重庆个私企业创立品牌晚、起点低,培育和提高知名商标难度较大,我们在加大引导个私企业商标注册的同时,也积极鼓励和培育个私企业商标持有人争创重庆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以提升商标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扩大规模和增加效益。经过不懈的努力,先后成功培育了“德庄”、“秦妈”、“苏大姐”等重庆市著名商标,以及“隆鑫”、“宗申”、“力帆”、“鱼泉”、“小天鹅”等中国驰名商标。
记者:近几年,模仿知名企业名称,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事情在国内时有发生。鉴于此,重庆市工商局对个私企业是否有相关的保护措施?
周朝东:知名企业名称一旦被模仿后,遭受的损失的确比较严重。为此,市工商局制定了《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完善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保护措施,加强了保护力度,支持企业用品牌凝聚资本与要素,保护企业快速扩张性发展。自199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对知名字号进行保护后,截止目前,我们先后认定了四批96个企业知名字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此外,我们还放开了企业名称冠名限制。投资者申请企业名称时,无须任何条件即可直接冠名“重庆”。这一做法,进一步提升了重庆企业在开拓市外市场时的企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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