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拆违有阳光也有阴影 拆了违法的炸了合法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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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8:22 人民网-市场报 | |||||||||
日前,从福州来合肥谈生意的余先生,惊呼合肥变化快,马路变宽了,大街变亮堂了,城市变干净了,总之“比以前漂亮多啦!”余先生所说的“以前”,也仅仅是半年之前。 合肥“大拆违”深受市民的拥护。调查表明,93%的市民对“大拆违”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大拆违”让人心情舒畅了,让城市变美了。但是,在这美丽光环下,暴露出的规划科学性、前瞻性不够的问题,也值得总结和反思。
拆了违法的 仅清理已拆除的1000万吨 违法建筑的垃圾,花费就不少于2亿元 合肥市拆违办公室对外透露,截止12月19日,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该市已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051万平方米,让出新路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此次“大拆违”涉及到合肥市的所有城市主干道,仅从素有合肥第一路之称的长江路上就拆除违法建筑17万平方米。据了解,全市尚有近千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仍在拆除之中。 已拆除的违法建筑或新或旧,有公有私。既有隶属市直机关的沿街门面,也有街道开发的商业街;既有无人认领的违法别墅,也有市民在房前屋后搭建的“披厦”。 由于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城市,隶属省直各大机关的违法建筑也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坐落在主干道旁边的省直机关,更是利用其区位优势,倚仗某些权利,违规建起了营业用房。如今,这些可以生财的门面房大都在“拆违”声浪中消失,原址已变成了绿地。 “一些‘道貌岸然’的建筑,特别是那些背倚着大机关的门面房,要不是大拆违,我们根本不知是违法的”。退休在家的李老师说,是“大拆违”,让我们知道了原来城市里有如此多的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为何如此之多?违法层面为何如此之广呢?合肥市规划局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志向记者细述了其中的缘由。他说,违法建筑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有利益驱动的因素,更有机关带头的“示范作用”。 在规划意识不强的上世纪80年代,为搞活经济,政府提倡市区“开墙打洞”建商业门店,郊区“种地不如盖房出租”等,由此滋生出了大量的违法建筑;近期,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或部门通过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法,建成了一批商业门面房,但2年时效过期后,依然赖着不拆。在一些政府机关“大兴土木”的带动下,老百姓也不甘示弱,“隔夜楼”、“房上房”、“披厦房”日见增多。在已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占34.5%,足以显示政府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 另据有关人士分析,以前因重点工程或房屋开发,需要拆除违章建筑时,往往考虑“稳定压倒一切”,或多或少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违规建筑的产生。 安徽省直单位的一位领导强调,政府监管不力、规划部门滥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造成违法建筑泛滥的重要原因。同时,违法建筑必然造成严重的浪费。尽管这次合肥“大拆违”采取了强硬的零补偿策略,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者的气焰,但多年累积起来的违法建筑造成的浪费肯定是惊人的,仅清理已拆除的1000万吨违法建筑的垃圾,花费就不少于2亿元。 炸了合法的 一座刚刚封顶的 18层高楼被爆破,理由是规划调整 12月10日,刚刚封顶还没来得及装修的合肥一栋高达18层、建筑面积为18248平方米的商住楼被实施了定向爆破。此事发生在拆违风暴中,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巨型的违法建筑,其实该楼是合法的。 对此,合肥市对外公开的理由是:“为适应合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需要,借助城市大拆违带来的新思维、新理念,市规划部门根据市规划委员会第24次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意见,调整黄山路道路线型。”因该楼在新规划的道路线型上,所以必须进行拆除。一句话,拆除的理由是规划调整。 暂不论规划调整的对与否,至少这次调整来得晚了点。一座刚刚封顶的18层高楼就被爆破拆除,由此造成的浪费是显而易见的。 显然,这次规划调整与“大拆违”是相连的,是在“大拆违”的新思维、新理念下进行的。城市违法建筑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而滞后的、不够前瞻的规划又制造出了必须拆除的合法建筑。 城市之美,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划之上。不够科学和前瞻的规划,和违法建筑一样,都会给城市之美留下缺憾。 《市场报》(2005年12月26日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