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源车祸肇事司机被刑拘 称事发时打瞌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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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8:15 中国消费网 | |||||||||
昨日下午,山西省公安交警系统针对这起事故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司机违法疲劳驾驶,目前肇事人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经调查,驾驶人李孝波,男,1974年出生,系长治市黎城县东阳关镇长宁村人,驾龄9年。事故发生时,核载重量共为32吨的东风大货带挂车为空载,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司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目前,遇难人员家属都已领到1万元的丧葬费,待事故责任明确划分后,再对遇难者家属进行赔偿事宜。 事发学校已全面复课 昨日下午6时,记者电话采访了山西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他明确表示:“沁源县第二中学已恢复正常上课!”沁源县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二中学的教学工作一度陷入瘫痪状态。在做好善后事宜的同时,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沁源县一副县长亲自带队,对学校工作进行紧急部署,现已恢复上课。为了吸取这次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省教育厅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召开全省学生安全工作会议。 仅一名学生购买保险 昨天,沁源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长治分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核实情况。昨天下午,保险公司将保险金送到参保者家人手中。 据介绍,在受伤、遇难的学生中,仅有一名学生姚某参加了国寿康健学生、幼儿综合保险,交费30元,意外伤害保额1.2万元。昨天下午,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姚某家中,将1万元预付款送到姚某亲人手中。据了解,由于国寿康健学生、幼儿综合险为自愿购买保险,目前农村学校中,学生购买率较低。 太原严禁学生街道锻炼 针对山西省沁源二中学生在公路上跑操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事,太原市教育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学生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原则上要安排在校内,校外体育活动必须在专用体育场地进行,严禁组织学生在街道及交通干道上进行体育锻炼。各学校要合理利用场地,校体育场馆原则上全天候向学生开放,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做操、集合等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集合时间,并安排教职工负责维持秩序;禁止学生在教室、走廊、楼梯内打闹,避免因拥挤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面向学生的体育活动,学校原则上一律不得组织参加。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严肃处理。 :北京紧急通知学校组织锻炼禁上校外马路 早报讯为吸取前天山西省沁源县发生的学生重大交通伤害的教训,北京市教委昨天紧急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中小学不能组织学生到校外机动车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开展体育活动,同时,各校近期将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维修。 北京市教委要求,学校应当制定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并从场地、器材、准备活动、教学手段、保护帮助和组织管理等全方位考虑安全问题,避免事故隐患。(编辑:李旭波) 作者:山西晚报 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