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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家捐赠给出氛围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08:05 新京报

  《新京报》11月15日以“‘道德跃进’无助中国企业道德进步”为题,对国内99%的企业从未捐赠过一事进行了评论。评论指出,在现有道德基础上,谈中国企业要“勤于捐赠”云云,实在是脱离现实的道德大跃进。

  确实,在国内现有氛围下,要求中国企业家慷慨解囊还有些困难,而要纯粹从道德标准来要求富豪捐赠似乎有点强人所难。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任何人也不能强迫企业家一生必
须拿出多少财富来回馈给社会,必须资助某项社会公益事业。更何况,在当前中国,就算有富豪乐意从事慈善事业,还要因此而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中国青年报》曾在一篇文章中总结了中国富豪行善有“四怕”:一怕惹麻烦;二怕钱去向不明;三怕体制限制;四怕被指“出风头”。“怕”钱去向不明与“怕”体制限制,其指向就是慈善体制上的弊端:一是慈善机构在流程上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二是目前在我国,捐助善款数额以及由此带来的减免税款的额度太低,只有3%,而美国是10%.“怕”惹麻烦即“怕”露“富”而引发的大众的仇富心理,“怕”媒体对于一些富人的奢侈生活的热衷与沉迷,“怕”捐出钱之后被认为是“借捐助之名行销不义之财之实”。在这样一种“怕”的氛围下,我们的企业家能理直气壮、心安理得的从事慈善事业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从本质上来说,富豪行善,意在求名,求名的目的,则意在为自己的事业(主要是盈利性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作为以经营企业为主,并以赢利为主要目标的富豪,他们要倾力讨好的是消费者而不是政府,而行善是最有效的讨好行为。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应尽快转变职能,只有当企业家“讨好”消费者比“讨好”官员的成本更低的时候,企业家才会尽心尽力地讨好消费者,才会真正将从事慈善事业纳入企业发展大计之中。

  在中国,由于不存在

遗产税,所以很多富豪就愿意积累财富,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此外,中国现行的捐赠法律还规定,企业捐赠只有投向五家公益组织,才能获得减免税的优惠。而根据中国现行的税制设定,减免的所得税,本应为地方财政所有。地方政府往往并不愿意企业捐赠,因为每次捐赠,都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因此,需要地方政府支持的企业,自然会考虑其中利弊得失。从这个角度而言,国家有必要对慈善捐助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给从事慈善事业的企业家一个宽松的税收环境。

  此外,中国大多数企业家发展还不到20年,成就出来的富翁还没有经过时间的洗礼,明天企业的命运如何还难以下定论。

  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家而言,在全球化竞争压力之下,在内外资税赋差别对待的情况下,他们的生存环境并不完美。企业本身面临巩固市场、扩大再生产和资金流短缺的问题。

  在这种环境下要求民营企业家从事慈善事业,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创造一个宽松的、适合民营企业家营商的、公平的市场环境。

  否则,指望这些本身已是虎口夺食的业主们慷慨解囊恐怕也是不太现实。

  因此,我们的媒体,我们的民众,我们的政府不要仅仅停留于指责企业家如何吝于捐赠,更应该做的是消除企业家从事慈善事业的各种障碍,创造一种宽松的、适合企业家捐赠的氛围。只有这样,中国才会涌现出一大批富有良知和爱心的大慈善家。

  李旭(湖北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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